第六百二十三章 搞事(续)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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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三章 搞事(续) (3 / 4)
        杨济揉了揉太阳穴,看着案上的资料发愣。

        大明的记忆对他来说是刻骨铭心,但是,许多细节已经模糊了。

        毕竟,他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已经许多年了,而最近这二十年,时局变化得很快,以至于让他有“做了梦,又在梦里做了梦“的感觉。

        火轮船、火车、电报、蒸汽机,看着这些“怪物”,杨济有时候真觉得不可思议。

        现在看着这明德律草案,他觉得更加不可思议:天子是精力旺盛过了头,居然想挑战整个社会的伦理纲常?

        这样搞事,就不怕搞出大事来?

        杨济不是傻瓜,在天子手下做事多年,对这位的“德性”很清楚,他知道对方就是喜欢搞事,把水搅浑,然后浑水摸鱼。

        然而这次,要是一不留神,摸到的怕不是一条毒蛇。

        被毒蛇往手上咬一口,虽然不至于毒发身亡,却很可能免不了壮士断腕。

        这不是杨济乱想,因为他在明德律草案中看到了端倪:天子在民律里“动了手脚”,某些条款“动机不良”。

        乍一看上去,民律和之前的户婚内容差不多,只是细化了许多条款,但是,杨济看出来天子在民律中埋下了奇怪的种子。

        这个种子,种在“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涉及婚姻、庶出子女对于家产分割的权益等,触碰嫡庶有别、别籍异财等敏感问题。

        譬如,随着经济发展,交通运输越来越便利,大量商贾在外地养外室,并与其生下子女,并置办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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