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五章 五山十刹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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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五章 五山十刹 (3 / 4)
        “这十座寺庙,各自推选一名高僧做代表,连同朝廷选的三位高僧,组成一个十三人的‘理事会’,专门处理佛教内部事务,等于中原佛教内部的最高管理机构。”

        “两大宗共有二十座第二等官寺(十刹级别),要接受一等官寺的监督和考核,这些二等官寺可以开设分寺,但最多开设六座,分寺要接受主寺的管理,人事、财务都是如此。”

        “分寺同样要接受朝廷管理,却不会获得朝廷的“寺禄”,日常经费,主要靠施主施舍获得,或者靠自己经营产业(经朝廷许可的食宿业)的收入。”

        “至于那七十二座第三等官寺(甲刹级别),可以开设三座分寺,分寺同样要接受主寺管理,同样没有朝廷的“寺禄”。”

        王氏心算了一下,叹道“如此一来,天下官寺数量为三百四十六座,还是少。”

        尉迟明月补充“母亲,除了这些官寺之外,朝廷允许设立‘官督民办’的佛寺,主要是为了方便大户人家崇佛,来个舍宅为寺。”

        舍宅为寺,是这个时代十分流行的风尚,贵族、士族、官宦、富商将自己的家宅捐为佛寺,以示礼佛的虔诚之心,顺便给自己和家人积累功德。

        大量前身为民宅的佛寺,是如今各地城池内寺庙的重要起源。

        朝廷允许舍宅为寺,但这样的佛寺必须在当地官府登记,其内僧人必须有度牒,并且接受当地官府及官寺(或者邻近地区官寺)的考核及监督,其中包括审查经书内容。

        这样的佛寺,不限数量,但各种限制颇多,一旦“成立”,基本上没有扩建的可能。

        管理如此严格,防的就是有钱人大量捐赠田产、钱财,导致一个富甲一方的佛寺出现,也避免佛寺数量剧增,连带着僧尼人数暴涨。

        尉迟顺和王氏听着听着,觉得女婿的花样果然多,为了加强对佛教的管理,折腾了数月,现在推出一项项强化的管理制度,仿佛给中原佛教加了个戏文里说的“紧箍”。

        哪天不高兴了,念起紧箍咒,佛门子弟怕不是要被折腾得够呛。

        不过,朝廷选择加强管理,总比罢佛(灭佛)要好,如此一来,确实能够防止些许败类四处招摇撞骗,污损佛门清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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