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四百四十一章 代价 (3 / 4)
譬如,各宗族、村落为了水源地或者田地划分发生械斗,这种治安事件算大算小?
说大,人家又不是要造反、抗税、对抗官府,不能当叛乱处置,而且宗族械斗自古以来司空见惯;说小,“参战”人员搞不好数千,死人也可能死许多,到时候地方官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没有兵的刺史、郡守又如何去制止械斗?
如果让军府负责解决,首先府兵是亦农亦兵,平日里要种地,农闲训练,遇到战事应征出战,万一农忙时军府征集府兵去调解械斗,误了农时该怎么办?
械斗每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各地府兵为了解决治安事件时不时就得集结出击,耽误农时、耽误训练,万一当地府兵“番上”、不在当地了,又该怎么办?
体制改革,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引发新问题,现有的体制也许有许多不合时宜之处,也许有些不适应新形势,但执政者也不能一厢情愿,为了改革而改革。
地方官文武分途,可以确保中枢对地方的控制,但代价就是降低行政效率、官吏增多导致冗员,这点必须有明确的认识。
对于宇文温的利弊分析,杨济给出的解决方案倒也很直接,那就是“以史为鉴”。
总管府一级是最大的行政建制,现在全国有三十八个总管府,适当裁撤合并,譬如缩减到二十个左右,一如宋时的“路”,明时的“省”。
总管府军政合一,这在当年三国鼎立(西魏、东魏、南梁,以及后来的周、齐、陈)时是必须的,但现在中原统一,可以适当调整。
总管府建制可以保留,但总管只负责民政,军权划出去,由都指挥使司掌军权,都指挥使司下辖指挥使司,对应州一级,都指挥使司负责总管府辖境内的治安,包括平定叛乱(小规模)、民变、械斗。
国家那么大,州郡县那么多,中枢想要监察地方官,必须在各地设立监察机构,既然有了总管府的行政区划,那么按着一比一的配置,给每个总管府设提刑按察使司。
当然,内地总管府和边疆总管府有区别,毕竟边疆总管府面对的形势不一样,若继续保留军政合一体制,以提高行政和军事效率不无不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