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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你以为我杨小天是什么人? (1 / 7)
赵根柱的案子其实很简单,零零碎碎的很多,但简而言之关键就在于收集两点证据。
第一证明赵根柱是在南四环高架桥项目部干活的。
第二是要证明赵根柱受伤时是工作时间。
而且只要能够证明这两点,在打赢工伤纠纷的同时,还可以顺便打另一个官司——公司没有为被雇佣者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等,按理说,是要几倍工资赔偿的。
孙浩就想这个官司也一起打了,反正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
赵根柱手头上能找到的证据并不多,只有一套工作服、印有工地标志的头盔以及没有盖章的出入证。
这些东西作为证据的话,其实并不算多靠谱。
因为都是大路货,而且上面没有公章。
随便一个人花点钱就能买到的。
所以关键还是人证。
而且普通工人还不行,因为他们面临着和赵根柱一样的问题,没法证明自己是在该工地工作的。
他们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充当最后一根稻草或者锦上添花倒是好的,但想成为关键证据是很难的。
所以证人必须得是杜氏建筑的正式职工,比如里面的技术员、文员之类的。
孙浩的人脉也是够广的,打了好几天的电话,竟然真找到了一个杜氏建筑的工作人员,而且据说还是在南四环高架桥项目部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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