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版权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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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版权 (4 / 5)
        如果用音乐来说,那就是“翻唱”与“变奏”吧。

        同样的歌谣,同样的乐曲,在不同的演绎者手中,可以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样的一段旋律,或许有些人会用它表现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则会用它来表现爱恋的美好。

        而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学上。岳飞一曲《满江红》,那是千古忠义。而若是同样的句子,出自秦桧之手,那这首词怎么看都透着慢慢的虚伪。若有人说谭词同写了“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这诗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实际上,它的作者叫汪精卫。

        但是在法律面前,岳飞写的《满江红》与“如果存在”的秦桧《满江红》,必然是“一样”的。

        “表达”与“思想”,实际上是分开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律上,还存在着“无意识抄袭”的罪名。

        披头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乔治·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袭。他的作品《MySeetLord》被指控抄袭一首叫做《He'sSoFe》的歌——这是地球历史上第一次闹上法庭的“音乐抄袭”案件。

        而最终的结论,则是哈里森曾经听过原告的歌,然后忘了它。而在创作的时候,他又无意识的引用了这一首歌的旋律。

        而这个案件甚至烧到了披头士的每一个成员身上。查克·贝里和约翰·列侬的《CoTother》被指控抄袭《You'tCatchMe》。小野洋子则被指出《Yes,I'YourAnl》与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复。

        到了八十年代末,欧美流行乐坛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狩猎场——每一个有名望的音乐人都在猎人的目标之内。

        ——你不可能记住自己听过的所有旋律。如果你不自觉的引用了,哪怕是用来表达与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那么在法律上,这就是“抄袭”。

        甚至于说,被认定是“无限可能”的幻想类文学,同样存在这样的困扰。

        范·沃格特《太空警犬之旅》与《异形》,1980年科幻作家本·波瓦和哈兰·艾里森《碧露》与《未来战警》……

        文学之中,甚至存在一个词语,叫做“文本间性”。其提出者茱莉亚·克里斯蒂娃甚至认为,仅从文字上看,并不存在完全原创的作品,一个作者读过的书,听到的话,也不可能完全隔绝于其文字之外。

        王崎张了张嘴,没有说完。他只能朦胧的记得一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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