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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粽子美人(二) (2 / 6)
也就是这时候,他面临着一个不可避免的选择:继续留在漆县,将漆县治理成三辅第一,而后政绩斐然的返回许都;亦或者离开漆县,去参加河北邺城之战。
曹丕自己也犹豫不定,只得将司马懿找来商议。
司马懿在思忖良久之后,建议曹丕离开漆县。原因很简单,漆县距离河西太近,而曹朋和曹丕,一个是曹操的族侄,一个是曹操的儿子,很容易放在一起比较。
如果以基础而言,河西薄弱丶无法与漆县相提并论。
可偏偏曹朋将整个河西收复,似白手起家,将来必然会迎来一个急速而巨大的发展。基础差有基础差的好处,那就是每一点进步,都会被人无限大的放大,摆在世人面前。相比之下,曹丕就算使得漆县成为三辅第一,也会梃人说:他底子好,所以有这些成绩,不足为怪。若换成曹朋,漆县可能如何如何云云。
司马懿建议曹丕放弃漆县的第二个理由,则是军中力量。
曹丕来漆县本就是为历练。
在漆县的一年里,他已经证明了他的能力。
并以,他现在要做的,是要拉近和军中的关系,保持和军中密切的往来,并建立起足够的功勋。
曹朋在河西,有大把机会来建立军功。
可曹丕在漆县,却很难获得这样的机如“
岂不是曹朋占领河西之后,漆县就成为内陆,难有战事发生。就算有,也只是一些马贼流寇,根本就显不出曹丕的本事。反倒是曹朋,可以和匈奴人,和羌胡交战,冲突不断。很容易就获得军功,以及得到军中大员们的赞赏和亲逛“
留在漆县的意义,已经不大。
既然如此,倒不如去河北,参加邺城之战……”
曹曹宠爱曹冲,而曹朋又是曹冲的启蒙恩师,日后说不定会支持曹冲成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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