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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黄庭经》引证分析 (2 / 6)
道法以简要为贵。口诀虽多,重在存真。存即存想,真即真人,言存想吾身真人之所在也。真人即神。虽周身百节皆有神,惟泥丸之神为诸神之宗。泥丸一部,有四方四隅。并中央,共九位,皆神之所寄,而当中央方园一寸处乃百神总会。修炼家不必他求,但存思一部之神已可享无穷之寿。因此一部之神非散居别处,而居脑中。脑为人身之宰,得其之宰,则易为功也。琼室即脑室。八素即四方四隅之神。泥丸夫人即脑室中央之神。名为夫人者,谓脑属阴性,宜静不宜动。静则安,动则伤,本于老子守雌之义也。三奇即三元。三元即元精、元气、元神。恬淡谓节嗜欲,少谋虑。闭视为闭目返观。此言保养脑中精、气、神之法,惟在返观内照也。谁家子乃内丹之喻名。内丹既结于下田,是不可不迁。迁将何去?即上入泥丸。盖返观内照,乃静以养性之功,丹成上迁,乃动以凝命之术,作用虽异,道理则同。
第三章魂魄
自来言魂魄者,理论至赜,不可毕陈,挈其大纲,约有十说:
一、以阴阳论魂魄者。《礼祀》陈氏注曰:“魂者阳之灵而气之英,魄者阴之灵而体之精。《淮南子》高诱注曰:“魂者阳之神,魄者阴之神。”
二、以五行论魂魄者。《朱子全书》曰:“魂属木,魄属金,所以说三魂七魄是金木之数也。”
三、以五藏论魂魄者。《内经》云:“心藏神,肝藏魂,肾藏精,肺藏魄。”“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出入者谓之魄。”此言魂与神为一家,魄与精的一家,正合丹道东三南二,木火为侣,西四北一,金水同宫之说。
四、以鬼神论魂魄者。《礼.祭义》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气即魂意。魂与气古人常合为一谈,如“延陵季子骨肉归于土,魂气无不之”之语,可见。
五、以动静论魂魄者。《性理大金》引宋儒说,云:“动者魂也,静者魄也。”动静两字括尽魂魄。凡能运用作为皆魂使之尔,魄则不能也。
六、以升降论魂魄者。《朱子全书》曰:“人将死时热气上出,所谓魂升也,下体渐冷,所谓魄降也。”
七、以志气论魂魄者。《朱子全书》引苏氏《易解》曰:“众人气胜志而为魄,志胜气而为魂。”
八、以思量与记忆论魂魄者。宋儒黄勉斋曰:“人只有个魂与魄,人记事自然记得底是魄,如会恁地搜索思量底便是魂。魂主经营,魄主受纳。”
九、以知觉与形体论魂魄者。《礼.祭义》陈氏注曰:“人之知觉属魂,形体属魄,如口鼻呼吸是气,那灵处便属魂,视听是体,那聪明处便属魄。”
十、以生成之先后论魂魄者。《春秋左氏传》云:“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后儒为之解曰:始化是胎中略成形时,人初间才受得气,便结成个胚胎模样是魄,既成魄,便渐渐为动,属阳曰魂。
以上诸说,各有不同,合而观之,或可于中取得一较为明确之印象,至其相互之关系则犹有说焉。《内经》曰:“魂魄毕具,乃成为人。”薛生白注曰:“气形盛则魂魄盛,气形衰则魂魄衰。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柢。魄阴主藏受,故魄能记忆在内。魂阳主运用,故魂能动作挥。二物本不相离,精聚则魄聚,气聚则魂聚,是为人物之体,至于精竭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所知矣。”又,朱子曰:“无魂则魄不能以自存,今人多思虑役役,魂多与魄相离,老氏便只要守得相合。老子云,载营魄,是以魂守魄。盖魂热而魄冷,魂动而魄静,能以魂守魄,则魂以所守而益静,魄以魂而有生意。魂之热而生凉,魄之冷而生煖,惟二者不相离,故其阳不燥,其阴不滞,而得其和矣。不然则魂愈动而魄愈静,魂愈热而魄愈冷,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水,一也。火,二也。以魂守魄,以二守一,则水火因济而不相离,所以永年也。”朱说颇合于丹家魂魄相拘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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