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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蔡邕 (3 / 4)
“哼!你乃疑犯,何以作证?”县令道。
门外看热闹的百姓中有个文士走出来,说:“某可为证!”
那衙役头,恶狠狠的对作证的人说:“小子,你可要想清楚了!”
来人用不屑的眼神看看那衙役,然后对我说:“兄台见义勇为,某甚是钦佩,不知兄台贵姓?”
我拱手道:“某家姓吕名峰,字霸先,九原吕家长子!不敢当兄台之称,某年方十二!”这下,全傻了。一票成年人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给揍了。
“哈哈哈!”中年男子,仰天大笑,说道:“真是英雄出少年,年方十二就能以一当十,虽卫、霍亦不如也。”
“先生谬赞,不过有把傻力气罢了!”我谦虚道。其实我报出我九原吕家的时候,那县令就已经不想找事了。虽然吕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也不是什么世家大户,但是在九原还是说的上话的。
县令看看我们说:“既然有人作证,你们可以走了!”县令心想:干嘛为点小事得罪九原吕家呢!可是那小混混还是不知死活,拉住衙役头说:“叔叔,不能那么便宜他,你看我一口牙!”小混混说话有点漏风。县令那个气啊,在心中暗骂那小混混不识时务。衙役头看着县令的脸色,也知道这事不好办了。
“哼!”中年男子冷哼一声说道:“既然尔不知死活,那我等就来论一论理!”
“县令大人,当街讹诈,依汉律当如何?”中年男子向县令问道,那久居上位的威严让县令有点心悸。
“按律,按律当…”县令一咬牙说:“当街讹诈,依汉律当杖五十或罚金,役一年。”
“作为衙役,包庇罪犯,鱼肉乡民,又该当何罪?”中年男子又问道。
“当革其职,杖八十,役三年!”县令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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