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带血的粮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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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带血的粮 (1 / 3)
        明面的账,打一个月就得一州一年的正税,打几个月就得搭尽整个扬州府,所以仗打得越久对淮军就越不利,因为,淮军的地盘就这么点。

        而这只是账面上的数据,实际上高邮州去年征上来的秋粮已经交过,陆四在淮安城搞到的那批漕粮就有一部分是高邮征上来的。

        现在才是三月,离今年夏粮收割还有两个多月,扬州各府县包括淮安控制的地盘都没法征粮。

        那淮军之前的粮食从哪里来的?

        除了抢得的漕粮外,就是带血的粮。

        清乡的成果。

        初步统计,清乡大约造成了七万人死亡,其中以原明朝官吏士绅、地主富户为主的反淮势力占了六成。

        仅夏大军在兴化清乡就致死多达三万人,兴化数家世代传承的望族被连根拔起,其中不乏在嘉靖年间与严讷、郭朴、袁炜同有“青词宰相”一称的大学士李春芳家;崇祯十五年任东阁大学士,为内阁次辅的吴甡家。

        这些兴化望族被查抄出的金银、铜钱堆积如山,田产粮食更是不计其数。也正是靠着清乡的成果,淮军才得以稳定发展,并为四镇组建及县乡基层政权构建打下夯实基础。

        如今清乡已经收尾,淮军即将北上,不可能再兴师动众搞什么清乡,府县地方政权的构架也不是为了横征暴敛,那么怎么在夏粮收割前筹措几万甚至十几万石乃至更多的军粮?

        郑标使了三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就是由淮安府衙出面向占据广大农村的“土贼”征粮。这个征粮是合法的,毕竟这帮“土贼”得到了大顺的承认,并且很多人还被授予了大顺官职。

        在得到大顺官职并得以继续保持其对乡村“统治”地位利益时,这些“土贼”就得向淮军表示他们的诚意。

        所谓权利和义务对等。

        各县土贼累计交纳的粮食约有四万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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