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淮军第一镇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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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淮军第一镇 (1 / 3)
        陆文亮的担心是多余的,陆四从来没有想过屠城。

        他只会杀人。

        杀应该杀的人。

        不杀人,他哪来的钱财维持淮军运作,又哪来钱财赏赐那帮卖命的降兵。

        做人厚道也要公平,陆四就这么个理,谁给他卖命,他就给谁好处。

        早在扬州开拨之前,陆四就召集降兵于扬州梅花岭下训令,所令只一条,自即日起,但凡随淮军出战五次者,不问胜负,只问进退,凡进者皆可为淮军正兵,拿正饷、食正禄;出战十次者,斩首五级,可晋一级。

        以此类推,出战次数越多,斩级越多,则晋职越高。若非随淮军同战,而是独自出战,除记出战一次,上下又可得战后缴获两成。

        此为赏。

        一人不进者,斩同队;一队不进者,斩同营,又为罚。

        赏罚分明,治军之前提。

        那么,刘定生所率出战降兵独自攻打兴化城便当记出战一次,并可得城中缴获财富两成。

        两成缴获看着多也不多,少也不少,却足够这些降兵为之鼓舞了。

        而不管降兵是胜还是负,对陆四都没有坏处。

        胜了,再战,一次又一次,便是淮军可用之精锐。

        败了,再战,一次又一次,活下来的同样也是淮军可用之精锐。

        区别只在于死的是降兵,而非淮军嫡系。

        说白了,就是如何使炮灰在一次次战斗中变得可信任,也可用的一个谁都会的简单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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