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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公复九世仇,《春秋》大义 (1 / 5)
大汉建安戊子年、壬戌月、甲戌日。即建安十三年,九月二十一,西元208年10月18号。
荆州、江夏郡、鄂县。
鄂县,西靠沙羡、北依长江,对面即为邾县,雨水充足,四季如常,素为鱼米之地,花果之乡。
时县西南一座坐北朝南,呈田字型屋舍房外空地之上,数十个游侠蓬头垢面,腰携青峰,席地而坐,大快朵颐釜中炖肉,大口喝着盏中水酒,嘴里时不时还砸吧两下,好似回味如此盛宴。
众游侠儿互相劝酒,杯光交错,面对着饕餮盛宴,一副好不开心模样,乃至酒量不佳者,都已击节吟唱《大风歌》。
而端坐上首,一年龄不过十五六岁之际,身长七尺七有余,面若玉冠,鼻若悬胆,朗眉星目,身穿斩衰,括发以麻的男孩环顾众人之后,心道:“是时候了!”
旋即一脚踢翻食案,正在游侠儿惊愕之际,男孩拜伏于地哭诉:“今日为诸位兄长最后设宴,明日还请诸位为我送行!”
众游侠儿这才回过神来,惊呼:“刘君这是为何?”
男孩名叫刘玄,表字显圣,乃汉太宗苗裔,后家道中落,早已不是贵族。
虽然如此可因家中世代出仕,祖父、父亲都曾为县中掾吏,早年也算得上是一方豪右。
只是在三年之前,父亲却被同为鄂县豪强之家所陷害,构陷父暗通江东,使得其父也被前江夏太守处死。
其父被处死之后,刘玄为父亲发丧,结居庐棚,身穿斩衰,从不苟笑,终三年不食肉菜。
自今岁除服伊始,便开始散尽家财,宴请全县游侠儿每日饮宴不休,彻夜欢颂不眠,直至今日。
年少的刘玄苦心经营月余,所图之事只在今日。
见诸人问起,便哭诉:“诸位兄长乃仗义男儿,在下也不敢有心欺骗,奉《春秋》大义,欲要斩杀仇敌,唯恐自己无人收尸,是故只求事后,诸位兄长将我收殓,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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