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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这回真神经大条了 (1 / 4)
凌云学校的教学楼有两栋,一栋新的,一栋旧的,各都有五层楼高,而他所在的班级是新的那栋的二层,且高一年级的五个班以及任课老师的临时办公室都在这一层。高二高三年级依次往上升,至于第五层,则是生物、化学、物理等实验课室,以及电脑课室。而且该楼层平时有单独的铁门锁着,只有上课的那个班级的人才能进去。
而新楼与宿舍楼之间的那栋旧楼,就是著名的初中部。说是旧,其实并不旧,只是较早建起来的而已。不过,初中部的楼两边更长一些,每个楼层会比高中部的多两间课室,也就是,每个年级有七个班。至于多出来的两个楼层,主要是为那些初三复读班和兴趣班准备的。
当然,兴趣班是全校共享的,包含音乐、画画、书法、英语、科学等不同兴趣班。平时凌云他们要上兴趣课的话,就得从新楼二层跑到旧楼的五层去。
值得一提的是,凌云上的并不是音乐,而是科学兴趣班。用他的话讲:“我对宇宙探索很感兴趣。”可事实上,科学兴趣班学的东西跟宇宙探索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们上的都是关于物理与化学类的课外实验,什么相机胶片和电影胶片的制作原理,什么蓄电池的简易制作等等。
一开始,凌云对这些还是很感兴趣的,不过上了几节课之后,就感觉很无聊。后来很多同学都转到其他班去了,凌云却一直上到最后,其中的原因至今都没见他对任何人提起过。
为了了解更多宇宙的奥秘,凌云常常会去报刊亭买最新的“科学探索”杂志,每月一期,一本十几块钱。什么第一类接触,第二类接触,世界未解之谜等等,都让他啧啧称奇。
而他的同桌王志,则喜欢军械类的。于是会看到,每到课余时间,他们俩人各自拿着科学与军械的书,认真的研读,为什么说是研读?因为他们在看书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发出“啧啧”的声音,时常引得周围的同学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光看他们。
对重生回来的凌云来说,他目前还只去过一次科学兴趣班,讲的就是相片制作原理。不知道他之后还会不会继续上下去。
......
由于今天是周日,依学校规定,晚自习可去可不去,因为不会有老师进行点名。于是,凌云他们踢完球后,决定今晚不去上自习。
学校的唯一一栋宿舍楼分为上下两部分,三四五层为男生寝室,六七八层为女生寝室,楼层两边的楼梯由铁门隔开这两个部分。
凌云的寝室在四楼的403室,这屋是六人间,有三个上下铺,不过只住了四个人,而空出来的那个则用来放行李及其他杂物。凌云的那把木吉他就放在那。凌云的床是靠近门口右边的上铺,其下铺便是江逸尘的床。
正对面的上铺,是同班同学,外号“流川枫”的刘传峰,这外号并不是因为他打篮球很厉害,而是他的这个名字,不过,他也确实是打篮球的,还是年段球队的主力前锋。
下铺则是被很多女生戏称为“悦帅”的陈悦。陈悦同学确实长得很帅,尤其是五官的排列组合很好,皮肤也很白皙,连凌云都会惊叹“这家伙真让人嫉妒”,而且据说他家里人是做生意的大户,很有钱的那种。
其实,他可以依靠家里的关系,去省城更好的高中读书的,但被他拒绝了。据他所说,从小就被父母这样那样的安排,现在要自己做一回主。根据后世凌云的记忆,陈悦最后也没有考上本科,在湖南的某大专学校待了三年后,回家继承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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