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语境与习惯 (4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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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语境与习惯 (4 / 6)
        在和马永的一次闲聊中,据马永听说,就是宫里的皇上在日常生活中也多用“我”来自称,“朕”更多的只用于非常正式的场合和行文中。

        在李平的有意引导下,马永还不经意的谈起,大户人家的下人们通常也使用“我”,或者直接使用自己的名,有时为了表示谦卑也会用“奴”来自称,男性的仆人有时也会用“小的”来自称。

        至于自称“奴婢”,一般只听说在高官大门的家中和宫中使用,听说太监们也会这么自称。至于等同于奴的女仆人,有时也会被称为女婢或婢女,而且也不是自称。

        不过,犯了大错或招了祸事,急了眼时,把自己叫奴才或奴婢也是有的。

        马永的这番说辞,倒也大体符合李平粗略读过的《红楼梦》中关于人物之间称谓的描述。

        描写明朝官宦家生活的《红楼梦》成书于18世纪的清王朝早期,是“主子”文化的极盛时期,也是历代主仆地位差距最大的时期,“我”却依然是书中的主要用语,可见明朝晚期也应差不太多。

        更有意思的是“爷”这个称呼,也不是李平原来想像的到清朝才开始流行,而是在这时就有着很广泛的使用,并且也并不是奴才文化的产物,真的是一种尊称。

        因而,保障营中叫李平“爷”或“老爷”的人很多,至于宋宝来,则多称为“二爷”(因为李平算是大爷)。

        “爷”这个称呼还十分意外的不限男女,除了地位很高的人会被称爷外,人们还会对内心十分敬重的人称某爷,哪怕她只是个尼姑或是个普通妇人。

        而“长官”称呼在部队中的推行也出奇的顺利,甚至居然还让很多部队里的官兵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原因居然是“长官”和“大人”这两个称呼此时已经有了,并还很普遍的使用着,当然它们通常是在官场之中使用或专门用来称呼官场中人的。

        官兵互相高兴的叫着并欣然接受,可能是有一种大家都已入官场的感觉,好像提了身份一般。

        而李平在别人面前称高蕾为高小姐、赵兰月为赵小姐,也属于歪打正着。

        小姐这个称呼也决不是瞎用的,只有大户人家未出嫁的女儿才能被称为小姐。小门小户和普通乡民家的女儿是决不能这么叫的,只能被叫做姑娘或某家的女儿。

        当人们叫着高小姐、赵小姐的时候,本身就是对她们尊贵身份的一种认可和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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