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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英姿飒爽神武郎 (3 / 4)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恨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朱秉橖通读一遍《神武军纪》,并不解释,又每人发同样小小一本《神武军仪》,分为士卒仪制与行伍仪制两部分。
士卒仪制分体言衣食住行为:其一,体,整洁干练,不蓄胡须,不留指甲,坐立大方,昂首挺胸收腹,若坐,双目平视前方,双肩自然放平,双臂自然下垂,双腿与肩齐宽,双手平方膝上,若立,则双腿改并拢,双手改贴腿侧,双脚脚跟紧靠,脚尖略开。
其二,言,谦逊有礼,不吐秽语,不言鬼神,军中请示,先举左手,呼喝报告,其后简而言之。
其三,衣,端庄严肃,不衣红绿,不配坠饰,军中只着军衣甲胄,休沐外出可着便衣。
其四,食,安静大方,不许言笑,不许靡费,军中以百户同进餐,其他人等亦集体进餐,非节日无故不得饮酒。
其五,住,每百户士卒居一院,正副百户舍值房一间。百户以上及其他杂事官便宜安置,仍以同吃同住为宜。军中值房屋舍,简洁为宜,日日轮替打扫清理,不得懈怠。
其六,行,英姿飒爽,仪态肃然,双人成列,三人成行,左前为尊,代行军礼。步伐自然,步距如常,不可急奔,不可嬉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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