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别沾了南漠人的血,本王嫌脏! (1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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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别沾了南漠人的血,本王嫌脏! (1 / 6)
        马蹄翻飞,尘土高扬,盔甲闪亮,一支骠骑疾驶而来。

        厮杀中,南漠和北溪将士皆有短时间的暂停。

        所有目光,在尘土中搜索希望。

        当第一骑闯出尘土包围,南漠将士欢呼,北溪将士哆嗦。

        马,是南漠骑行军统一配置的高头军马柏曲马,产自南漠北边的柏曲草原,繁殖快、生长快、耐力强,不易驯服,但一旦被驯服,则彪悍无敌,是南漠敢于蔑视其他皇朝的最强大保证。

        人,是身穿南漠铠甲的人。

        南漠多骑兵,兵部下发的铠甲分为两种,一种供步兵使用,一种专为骑兵设计。

        冲出来的人,身穿的就是为骑兵设计的那种。

        四肢和前胸后背套着一种薄而坚韧,能阻挡一般刀枪剑戟砍伤的软丝绦,是用南漠北部边境特有的,一种叫做赤鎏泽的乔木的气根编制而成。

        其选材全部来自百年以上树龄、七丈以上高度,气根韧性极佳,既解决了南漠因铁铜矿稀缺,无法满足战事需要的弊端,又因材质上乘,在同等皮质、藤制铠甲中最抗各种兵器击杀,成为最受骑行军喜爱的铠甲。

        “NND,咱们的援军到了,给我狠狠地杀,这里营地里面的人,一个不留,给我屠营·。”朱牧左脚狠狠跺了两次地面,嘴巴呸的一声往握着长矛的掌心吐了一口吐沫。

        这是他从小练武留下的习惯,师从他的师父,一个相貌猥琐的门派二当家。

        他是唐隐好友,同乡同科武科举殿试第六十二名,现任大峪岭下辖“成”字军统军。

        两人既是同乡好友,也是上下级,唐隐为上,他为下。

        唐隐之死,带给他的震撼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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