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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状元老赵 (1 / 5)
莫诗诗近些日子过得很无聊,最爽快的事,莫过于昨日不小心将米粒吃进鼻子,连打了四个喷嚏。至于其他的,平淡而平凡。他抢了一间珠宝行,因为手里短了银子,又没找到钱庄,只能将就了;他砸了一家绸缎庄,因为什么,他记不清了。
他花了五两银子在一家古玩店里强买了一只南宋的梅瓶,用来当夜壶,第二天就扔了,因为他不会带个夜壶上路,又嫌那瓶口太小。
他又在一个青楼的姑娘身上花了十二两银子,还搭上了一枚价值不菲的翠玉扳指。然后,他把她灌醉了。然后,他就走了。因为他突然没了兴致,也不喜欢在姑娘喝醉的时候做那种事。
他是老手了,看得出这姑娘是强作欢颜。婊子爱钞,姐儿爱俏,这再正常不过。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就显得文雅多了,“婊子爱钞”,则变成“君子爱财”;而“姐儿爱俏”也成了“君子好逑”。至于强作欢颜,那又如何呢?欢场中的笑颜,少说有七八分是虚与委蛇。欢场之外不也是如此?笑容是欢场女子的面具;世上又有多少人不带着面具?而笑容,哪怕是做出来的,也会带给人愉悦。
他还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匹好马,骑了三十多里路,就送人了,送给了个瘸腿的老头。
老头的腿本不瘸,只是走起路来慢慢吞吞,颤颤巍巍的。他走在一条窄路上,走在莫诗诗前面。
“好狗不挡道。”莫诗诗还算客气,毕竟他扬起的是马鞭,而不是长鞭。
或许老头想着莫诗诗会“吁”地勒马,自己便可顺势倒在地上。出乎老头的预料,莫诗诗竟“驾”地策马……将老头撞翻在地后,他兜转马头,缓缓踱到老头身前,赞赏地抚了抚马鬃,响亮地吹了声口哨,居高临下,睥睨着老头。
“哪儿有你这么骑马的?!”老者叱道,“我腿瘸了,你说怎么办吧?!”
“行了,接下来的话我替你说得了,你省点儿唾沫星子。你得先装出副恶狠狠的样儿,说非拉我去见官不可。然后我一听就得怕啊,怕得尿一裤子,不对,是拉一裤子那种,苦哈哈地求你高抬贵手。接着你就讹上老子仨瓜俩枣一壶醋钱,就大人大量地原谅我了。哦,走前还叮嘱我一句以后骑马小心着点。”莫诗诗挖着鼻孔,起先用小指,可怎也不尽兴,换了食指,挖出一大块秽物,搓成团弹向老头。
“我不是碰瓷的!”老头的辩解中带着几分恼羞成怒。
“哟,难不成您老是吃饱了出来散散步消消食儿?”莫诗诗揶揄着,“我想出个好主意。”老头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可他知道对方口中的“好”好不到哪儿去。
“你看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嗯…适合杀人灭口。放心,这活儿我拿手,就疼一下。”莫诗诗翻身下马,捏得指节“咔咔”作响。
这回出乎意料的是莫诗诗。那老头既没有半点惊惧之意,又不存丝毫愤怒之心;反倒镇定又闲在地笑了,“稍等片刻。上路前,让我吃顿饱的,吃顿好的。”
听到老头这句话,莫诗诗的眼睛亮了;看到、闻到老头从怀中取出的吃食,他的眼睛绿了,“其实,我也不是非杀你不可。告诉我,哪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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