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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精汉”的谎言 (2 / 3)
像这样的属国,凉州也有,张掖属国、居延属国、张掖居延属国。如果大秦的军队真的被安置到河西,那也应当是按照惯例,建立‘大秦属国’或者‘骊轩属国’,而不是按照内地设置郡县。”窦辅举例解释道。
后世常常有人有意无意的混淆概念,将两汉时期记载在《郡国志》里的这些属国,当作是“藩属国”,认为是独立的国家。在对“使匈奴中郎将”、“护羌校尉”、“西域都护府(长史府)”等境内机构的认识上,也存在着类似的误解。
边境州部的各“属国”,最高长官是属国都尉,和一般都尉仅典武职不同,还兼理民事,“治民比郡”。都尉之下有丞、候、千人,还有主簿。汉武帝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将四万余众降汉,武帝置五属国以处之。从此,朝廷对于降附或内属的少数民族,均设属国,如宣帝神爵二年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五凤三年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东汉属国更多,而且扩展到东北和西南地区。
虽然州部属国的主体是归附大汉的各少数民族,但是仍然被大汉视为治下的民众,属国也因此被记录进《后汉书》的《郡国志》一篇当中,而东汉时班固所著的《汉书》里,更是直接将包括并、幽、益、凉在内的十三州部,认定为“汉”的疆界。又以汉平帝在位时期作为统计的时间,记录了汉朝疆界内各类行政区划、国土面积、田地、户口和人口的详细数目。
而创建于汉宣帝时的西域都护府,也同样被认定为汉朝治下。在《汉书》和《后汉书》里,有“不属都护”这样的用词,也有“都护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的说法,将都护府治下的国家与其他西域国家分开,还在《西域列传》的末尾用了一个很特别的描述——“皆佩汉印绶”。
“自译长、城长、君、监、吏、大禄、百工、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绶,凡三百七十六人。”
从此以后,西域都护府下的各国,虽然在行政区划上和内地郡县有着极大的区别,然而从职官制度来讲,与内地的官吏是一模一样的。
在和张绣聊到后世的这个谣言时,窦辅感觉自己比后世时更想打人了。几千上万里的距离,在某些人的眼里似乎就像迈一步那样简单,完全不考虑行军能力和后勤补给的问题……打游戏呢搁这儿?
张绣听后笑道:“大兄说的没错。不过郡县之外,可不只有属国啊,还有一种称作‘道’。例如狄道县,原本称为‘狄道’,设有道蔷夫。因为当时的狄道虽在中国境内,然而大多是羌胡部落。”
窦辅赞叹不已,又说道:“佑维不愧是凉州人,对边境事务的熟悉,都可以去洛阳的大鸿胪做事了。
不过,按照《班孟坚书》的记载,这个谣言里还有一个最大的破绽。《班孟坚书》里是有破胡壮侯传记的,详细记载了远征康居、斩首郅支的全过程。
根据书中所说,汉军在这一战里斩首太子以下千五百一十八级,俘虏一百四十五人,投降的胡虏一千余人,都被分给了城郭诸国参战的十五位国王。也就是说,并没有将俘虏带回来,更不要说单独设县、安置地方了。”
窦辅倒也能理解陈汤的想法,就近分给参战的西域国家,无非就是节省沿途的耗费。况且陈汤的部下,汉家兵卒没有从内地征调的,西域各国的兵马,也不会被带入玉门关以东的内地。甚至陈汤在战后几年里多次被朝中的大臣弹劾,为他辩护的朝官刻意在奏章中突出了“耗费极低”这一点,认为是他善于用兵的表现。这更是从侧面证实了前面记载战事的那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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