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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檀也拿过那个小酒坛子,也给赵毓倒了一些,“那我也敬您一碗。多谢您帮着兵部校对了那些西疆的地图,还给标记处暗河的位置。其实我在兵部收到过西疆送过来的战图,也知道是您的手笔,只是您的名字不能出现在战报和请赏奏折上,所以一直埋没了。”

        赵毓一直笑,也喝了酒,“小事一桩。”

        裴檀发现,他比之前爱笑多了。

        此时的赵毓身上是皇帝的常服,浓重的香气,沉稳华贵如玫瑰香奢。这件衣袍他穿着稍微大了一些,袖子卷起来露出两只手臂,却显得有些苍白,他的皮肤太薄,手腕上还有一些淤青,也许是不小心碰伤的痕迹。赵毓拿着酒碗的手指纤长,这还像他原来的那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方才手持剔骨刀的狠劲。

        赵毓的眼睛看着自己,眼神竟然是柔和的,这和他的样貌一样,柔美到了极致。

        篝火下,他左眼边的泪痣红艳艳的,像是细小的珊瑚珠子,也可以说是血滴凝结的颗粒。

        怎么从来没有发现,这个人,竟然有一副很好的相貌?

        记忆中,他一直都是,……,是什么样子?

        裴檀忽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自己竟然记不住赵毓十多年前的样子了。

        记忆中,当年的祈王也是眼前这个相似的装扮,黑色缂丝的袍子,却没有熏这么重的香,是清清爽爽白昙花的味道。其实裴檀也不知道那个味道就是白昙花,他只是记得当年白昙花的香料是从珊瑚海外进贡来的,禁宫也只有一木盒,全部给了祈王府。

        当年赵毓什么都是最好的。王府位置极好,古董字画、稀世之珍像不要钱似的往里面塞,西疆进贡的宝马良驹,一共两匹,用的是周穆王“天子八骏”之二翻羽、白义之名,先帝自己留下了白义,那匹翻羽直接给了他,雍京城都知道,那匹神驹就是祈王坐骑。

        这种人应该一直在雍京,像个名贵的瓷瓶一样摆放在禁宫之中,供天子娇宠或者赏玩,那才是他应该去的地方。

        让人费解,为什么他能在西疆那种随时可能去死的地方待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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