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恐怖的生命法则 (3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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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恐怖的生命法则 (3 / 3)
        可此时,巫族俨然已经成为最大的种群部落,众多巫族依据分化自身的“老祖”划地而居,形成小国,比如女娲族集结推选实力最强大巫华胥担任说首领,自称华胥氏,同时还有模仿飞禽族筑巢而居的有巢氏,共工氏、夸父氏、未分化的大巫大弈等。

        巫族氏族繁多,多以大巫名称或居住地为氏族名称。。

        巫族继续居住在女娲此前的东方大陆,也就是钟山四周,繁衍生息。

        三清继续走访此方世界,领悟道则,昊天斗姆和烛龙则日复一日在钟山附近悬日火而耀万灵。

        烛龙在吞噬火之法则的过程中,也终于领悟了火之法则,成为此方世界用火第二人。毕竟昊天的火之法则才是天道根基。而烛龙,只是在此方天地领悟的火之法则,二者不可同语。

        现如今,烛龙不需要昊天为日精之火充能啦,因为,太阳被他吞了……

        吞了……

        此后烛龙常常悬于高空,释放法则,照耀万灵。

        而昊天和斗姆闲来无事,便共同演化法则,打算将二人的太一真炁重炼归一,结出道果,触摸混元无极境界。

        超脱,令人向往……

        于是,二人的道果,葆江,出世了。

        葆江源自钟山,横穿东方大陆直入海洋,是此方天地第一条祖江,得天道加持,水运浓厚。

        但恰恰因为如此,葆江却迟迟难以化灵,请来大巫华胥也是难以点化。毕竟葆江水运浓厚,反而和火之法则不均衡,江水汹涌无常,秩序混乱,天道难以孕灵。

        但万万没想到,不久后发生的事情,让此方世界,变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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