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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边境的夜 (1 / 18)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9月)7日天气:晴
今天总算到家了,累死我了,唉,如果空浮舟不是大都市才有,而是到处都有就好了,像地球的公共汽车站一样,就不用骑马这么辛苦。而且空浮舟速度惊人,雷南郡到中城首府里那几千公里的距离,它半天就到了,大概连飞机也比不上,真是神速,就是价钱太骇人,我们四个加起来居然要五十枚金币!这笔钱相当于**几万块了,难怪耶拉姆肉痛死。幸好上次神官从博尔盖德那儿敲来一大笔钱,不然我们只能去借或偷了(穷人的悲哀)。
里那很美丽,远非我笔墨所能形容的美丽,不愧「枫红之都」的美誉,整座都市好像燃烧的火焰似的,更别说那些充满异界风情的建筑了,比之雷南郡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除了最初的震撼,我没有其他感动。因为里那的人没有留给我任何好印象:飞扬跋扈的贵族;麻木不仁的市民;见钱眼开的守城士兵……也许待在纯朴的西芙利村太久,让我遗忘了大城市的面貌和人性的丑恶;还有就是——史列兰。
没错!史列兰!!你这臭小子为什么不来见我!!?
亏我时常想起你,记挂你,你却连个屁也没放,不但半年销声匿迹,连我上门了也不抽个空出来见我,那天我可是等到最后一班空浮舟来,才被昭霆和耶拉姆硬拉走。但最让我生气的,是到了这地步,我还相信你,相信你把我当好朋友。
或许“患难见真情”这句话真的不错吧,我和史列兰明明只相处了一天也不到,可是在我心里,已经把他当一辈子的好友看了。我相信他也是。不止因为他给我那个耳环,是一种感觉,还有他最后看我的那个眼神,我知道他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这可能就是他躲着我的原因。而且我至今仍怀疑他是不是卡萨兰城主,因为他不是人类,所以有时我会想我认识的史列兰是不是某个恰巧长得跟诺因城主很像的异族,或者是影武者(这个猜想可能性最大),但这样又无法解释耳坠的事(佛利特已证实了那是真货),害我烦恼得要命,又不能问神官,不是我不信任他,这个世上,他是我最信任的人了,是考虑到朋友的义气。我看得出史列兰很介意自己不是人类,那天他肯告诉我,就代表他相信我,那我就不能在没经过他同意的情形下,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就算是神官(昭霆那个嘴不牢靠的家伙就算了吧!)。正如史列兰也没把我的身份告诉别人一样。嗯,这小子果然还是把我当朋友。好!我决定了!等找到龙眠和闪空,我就再去找他!而且这次绝对要见到人,和他把话讲清楚。
我已经是个冒险家了。那天我跟着神官来到魔法师公会接受考核,几位胡须飘飘,完全符合世外高人形象的老魔法师带我进去。拜平常那些痛苦的心理训练所赐,如今我的心态大概和得道高僧差不多。考试也不难,只要我施展自己最强的魔法。于是我发了一个七段风系魔法**;一个六段炎系魔法死神爆炎;一个四段雷系魔法闪烈弹;两个水系初级魔法水之壁和冰晶之墙;地系魔法我不会,没办法。那几个魔法师爷爷看了我的表现,呆若木鸡,回过神后,连夸我是十年难遇的天才,只差没手舞足蹈,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知道自己的资质不怎么样,要不是神官将飞焰里的满愿石之力引渡到我体内,我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这样的成就。经过讨论,我得到一枚三叶草徽章(虽然我会四系魔法,但水系魔法没达到三段,因此不算四系法师)和一张六段法师证书,还有一件有抗魔力的斗篷。我捧着一堆战利品高高兴兴地走出公会大门,神官拍着我的头说“干得好!”——这是全天下最棒的赞辞!
昭霆也取得红铜剑士的资格(共五级,为黄金、白银、红铜、黑铁和青瓷),成绩不亚于我。小妮子兴奋得眼泪汪汪,连说终于熬出头了,从此不必再受死小鬼的荼毒之类,听得我哭笑不得。我们拿着两张证书去冒险家公会,立刻换到两枚C级冒险家徽章——和神官当初的保证一模一样,他真是料事如神。作为庆祝,我们四个去酒店大吃了一顿,好不快活!
但是,兴奋过后,我又难过起来,因为,取得冒险家资格,就代表我和昭霆离开西芙利村的日子即将来临。而且两件神器的下落也打听到了。可是我越来越舍不得神官、耶拉姆和村里的大家,毕竟这里是我和昭霆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家,也是第一个收留我们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不想走……
杨阳停下笔,怔怔发了会儿呆,将羽毛笔搁在桌上,开始一页页翻日记,却时而心不在焉地看向窗外的夜空。
创世历1037年……
创世历1037年春……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
渐渐地,她留意簿面的时间越来越长,朦胧的眼神浮现点点微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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