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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1 / 3)
于是黎择栖就开始了双开模式,这边韦斯利跟着福尔摩斯,时不时参与几件小案子;那边薇妮与教授简直就是无脑甜文,教授恨不得把她这个外甥女宠到天上,要东决不买西,要狗绝不撵鸡,薇妮也是“舅舅最好”“舅舅最厉害”,两人其乐融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父女。
黎择栖忍不住想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我有两个爸爸”或者“大叔的甜蜜小娇妻”……等等,他为什么会想这种东西?难道是最近作为薇妮(不得不)一直在看的畅销小言把他洗脑了?
黎择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对面的医生敏锐的发现了,面带关切的问道:“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原本闭着眼睛拉小提琴的福尔摩斯也停下了演奏,睁开眼睛看向黎择栖,笑道:“这里可是有现成的医生,我想华生你的医术没有下降吧?”
“那是自然。”华生抬了抬下巴,又温和道:“伦敦的天气和中国的很不一样吧?如果难受的话千万不要忍着,伦敦的雾霾随时能让病情恶化。”
“没有没有,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黎择栖赶紧道。医生闻言笑了笑,随即低下头整理自己的记事本。福尔摩斯则是又看了他一会,然后才转过身继续拉起了小提琴。
黎择栖暗暗松了口气,在观察力敏锐的咨询侦探面前撒谎让他心里很没底。华生医生为人谦和,即使发现别人撒谎也不会拆穿,所以他并不很担心被华生医生发现。然而福尔摩斯是真的咄咄逼人——就在几天前还有一位委托人上门,陈述完案件后被福尔摩斯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想出名的意图,那位委托人当场脸红脖子粗。要不是福尔摩斯威名在外,估计他就会起来和福尔摩斯说道说道了。
所以,在被大侦探瞅的那一会儿,黎择栖是真的很慌……
他知道自己其实有挺多破绽——首先,他的语法及用词。这一点虽然他在旅馆时尝试着改正了,但其实差的真的不少。黎择栖家教良好,英语毫无疑问是必修课,然而二十一世纪教的怎么可能是十九世纪的英语?人的习惯又不会在短短三天里改变,这也是他后来放弃转而去溜达的原因;其次,缺乏常识。这一点已经被华生医生认为是“在中国待久了”,然而每次他犯常识性的错误(例如去剧院时的笨手笨脚)时,福尔摩斯的眼神总让他心里发慌;再次,记忆。由于他并没有原主的记忆(因为是自己的身体,薇妮是马甲所以有本世界的记忆),他并不知道自己与福尔摩斯又没有交集——换句话说,福尔摩斯可能很了解“黎择栖”,但那个黎择栖不是他。而且到目前为止,黎择栖都不知道自己的工具人爹是干嘛的……也好在两人都没有多问,华生——根据他的理解——是善解人意,不愿意揭人伤疤;福尔摩斯则是那天见完他哥哥回来就对他父亲的失踪闭口不提,就是看他的眼神有些复杂。反倒是热心的房东太太总是扯着他问东问西,其中免不了问到他父亲。每当此时黎择栖只能发挥他这个年纪所不能承受的演技,充分表现自己的悲伤与失落,借此逃避回答。还有一件不得不提的事情就是,他,黎择栖,不是清朝人,所以每当华生医生问他满清的风土人情时,他只能用自己并不擅长的历史知识来半蒙半猜的回答……
至于薇妮那边,习惯了之后黎择栖觉得十分惬意,教授家非常有钱,超出他大学教授职位的有钱,原因凡是读过原著的都知道,黎择栖也不例外。但他并不是很在意,他不过是个过客,过了最后一案他就走人。至于“薇妮”的下场,他觉得身为“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不至于考虑不到,更何况“薇妮”还有娘家人(?),哪轮得到他担心。
薇妮的生活充分诠释了什么叫“上流社会的高贵优雅”,每天吃了玩,玩了睡,活动丰富而单调。当韦斯利跟着福尔摩斯走街串巷、打脸苏格兰场时,薇妮在插花、品茶、参加沙龙——此时此刻薇妮大小姐就在参加一个中型沙龙。
阳光和煦的午后,宽敞明亮的花房中摆起了一张张摆满茶点的精致木桌。在一丛蔷薇花边,五六个花季少女围坐在一起,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个穿着白裙的少女。少女娇美不下花朵,璀璨的金发高高束起,被白手套包裹住的纤细手指拈起一颗鲜红的樱桃,放入同样鲜红的唇中。蓝如雨后天空的眼睛含着虚假的笑意,注视着面前滔滔不绝的女孩,扮演着一个合格的倾听者,有礼而疏离。
薇妮确实无法融入这些上流社会的小姐们,她宁愿跟教授腻歪也不想跟这些人虚以为蛇,最起码跟着教授还能清静一点,这些女人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几百只呱呱叫的鸭子,毫无宁静可言。但每年薇妮都是这么过来的,毕竟身为教授家唯一上台面的女眷,与这些人联络必不可少。吃人家住人家的,不干点实事她实在过意不去,虽然所谓联络就是当一个漂亮礼貌的花瓶。
尽管教授有钱,但毕竟明面上只是个教授,所以找她攀谈的人还是少的,这也让少女壳直男心的薇妮稍微好过了一点。
就在她发呆的这一会,滔滔不绝的已经换了个人——穿着黄裙、脸颊上有些许雀斑的少女兴奋的开启了话题:“你们有没有读玛丽苏小姐最近的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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