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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瞒 (1 / 6)
        这一周郁宵过得心神不安。

        原因无他,全是上周末盛闻钟一句邀约给招惹的。每每想到这周六可以和盛先生共进晚餐,那些说不出口的担忧又统统被抛在脑后,只剩满心满怀抑制不住的兴奋,像春风轻拂,开到荼蘼的樱花就簌簌地落了满地,在少年的心里铺成一张浪漫的花毯,从脚下延伸,尽头站着他英俊挺拔的盛先生。

        想着盛先生,好像素来倏忽而逝的六天一下子就慢了调子,连樱花落下的速度都被无限拉长,周六远的没有尽头。

        上周模考成绩出来了,郁宵以前考不到第一,但一直都在前五里,可这次直接滑到第八了。他看着成绩单上的分数,已经下定了辞职的决心。

        等高考完了,他就还去那家餐厅做暑假工——因为这里是他唯一可能与盛闻钟产生交集的地方。大学呢,就上本市的A大,以后毕业,就去做盛先生的同事……到那个时候,他也可以西装革履、头发用高档的发胶固定成好看的型状,这个样子站在盛先生身边,应该就能跨过阶层的差距了吧。郁宵甜甜蜜蜜地盘算着,险些给他美好的蓝图涂上粉色,然而蓦地没了笑,沮丧:他还不知道盛先生做的是什么工作呢。

        然而少年心事不知愁,沮丧不过片刻,很快的,郁宵就又为周六的晚餐高兴起来了。

        盛先生。盛,闻,钟。

        终于熬到周五,晚上郁宵躲在被子里偷偷地想盛先生,一字一句地念他的名字。

        真好听啊,盛闻钟,闻钟,苍苍竹林寺,杳杳钟声晚,晚寺闻钟,刚好自己就叫“宵”,可不就是晚上的意思?竟然跟盛先生的名字都这么配!

        郁宵卷着被子忍不住滚了一个圈,嘻嘻地笑出声。他这个名字,据说是因为他出生的时候在晚上,大概九、十点钟的样子,所以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

        这话听谁说的?听他那个疯子妈说的。那时候郁宵好像才三岁,母亲还没有像后来那么疯癫,几乎连他也不认得了。那时候母亲还喜欢抱着他,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用自己沾着乳香的怀抱拥着他,拿着书本给他念故事,教他写汉字,念“一个王姑娘,一个白姑娘,坐在石头上”——他的母亲那时候还没有因病被辞退,是他原来那个家附近的一所小学里的老师。小学太穷了,请不起太多老师,母亲就身兼数职,教语文还管教数学,有时候还领着学生上体育课,喊“稍息立正”。郁宵童年时候的启蒙老师就是他的母亲。

        后来母亲疯了,最开始还认得自己的儿子,就老是抱着他哭,那时候他太小,搞不懂大人为什么会这么伤心,只记得母亲哭着说他还有个弟弟,被父亲那杀千刀的给卖了,卖给了人贩子,卖到了大山里,被人买去做苦工,不给吃还虐待,所以他的弟弟就死了,尸骨还被山里的野狼给叼去吃了……

        乱七八糟。其实母亲神志不清,抱着他哭五次有三回说的弟弟失踪的原因都不一样,之所以会把这个版本记得这么牢,大概是因为那个年纪的自己最恐惧的就是这两样东西了吧——狼,还有人贩子。要知道,人可能会搞不懂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但往往都会把恐惧的事情记得很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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