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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1 / 6)
李明晏没想到自己会在七中校门口遇到小太子爷,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景煦是在七中上学。
也没想到景煦有这样夺目的一副皮囊。
景煦是地地道道的京城公子哥儿,长得却有点混血儿的意思,李明晏也说不出他是混了日耳曼还是斯拉夫,总之不像纯正的炎黄子孙。他骨相立体,轮廓较深,五官的颜色鲜明,像是一幅浓墨重彩的西洋画;然而徽墨似的的眉眼清俊工整,一袭风流蕴藉,唇角似笑非笑,又颇具水墨画的雅韵。
少年人岳岳荦荦,身姿如风,眼中藏着星。风掠过的时候,万物复苏,荒芜的草原被一颗种子吻醒;星子照耀下来,细细的光芒沿着心脉灌溉,心头绽放出了一朵花。
《小雅·裳裳者华》上有这样一句,“我觏之子,我心写兮。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大抵上是说遇见贤君子,心情甚是舒畅。可见亘古通今,大家对于美人的态度都是一样的,光是看见一副好样貌,就会不由自主地欣喜起来。即便李明晏已经对自己的脸看到麻木,也不妨碍他去欣赏别的美色。
景煦的皮囊就很符合他的审美。李明晏把他从头看到脚,又从外看到……里面并没看到,心念《国风》诚不欺我,世间真有斯人也,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这人投胎的时候该不会给地府打钱了吧?
当然,李明晏更没想到的是景煦对他的态度。
在他“印象”里,景煦与他几乎毫无交集,最多碰面的时候点头致意,冷淡的眼眸中写着“已阅”二字。这和眼下的场景有很大的出入,因为景煦正亲亲热热地喊他哥哥,仿佛他们是休戚与共十七年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铁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明晏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心生疑惑,暗自警惕起来,然后……开开心心地和景煦一起去觅食了。
嗐,谁会和请吃饭过不去呢。
七中在A市的教育资源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但是周边环境绝对数一数二。十分钟的路程就能抵达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学校周围环绕的也净是高耸的**与高档小区。这样的环境里营业着数十家餐厅,从私房菜到苍蝇馆子应有尽有。
两人最后选择了一家环境幽雅的日料店。
菜单是主厨定制的,两人入座后,主厨就开始当着他们的面表演手艺。不过两个矜贵的小少爷都对做饭没什么兴趣,任厨师们在一边把食材夸得天花乱坠,二人心无旁骛地聊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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