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公孙晴的选择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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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公孙晴的选择 (2 / 2)
        “前辈,你的伞上,好像少了一片樱花。”公孙晴弱弱地说。

        “这你都能发现?!!”被戳到点上,萧遥瞬间不正经,神采奕奕地说,“不愧是纵横天下逍遥寰宇集宇宙洪荒之力轮回七千八百九十八万纪降生的天选之子、的徒弟。”

        “前辈,你。”

        “不要叫我前辈,我乃一心向道,常怀赤子之心,不拘辈分之礼,纵使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我亦心奉永恒,紧守本真,常念大道,以宽容待万物,以德行服八方,以真理启草昧,以善念渡穷凶,衍无形之轨迹,合无上之神韵的神棍,咳咳,不是,是神仙。反正叫我萧遥就好,虽然我欲收你为徒弟,但师尊我向来以平辈论道。”

        “我能成为前辈的徒弟?”

        “怎么着,不愿意?”

        “愿意,愿意,师父在上,请受晴儿大礼。”

        “嗯嗯,乖徒儿快快请起。记住,以后称呼师父要有礼貌,要叫‘尊敬的师父大人’……”

        略去这段不正常的文风,神经了一个下午,萧遥终于稳重起来。

        “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我决定跟随尊敬的师父大人游历天下。”

        “封剑之法,我也无法解除,缺少秦风的引导,你若将混灵带在身上,尚有十年寿命,你连同分魂一齐留给秦风,寿命不超三年。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人生的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寻找到它的价值。我已经明悟,如果三年不足以让我追求到那份价值,那么再给我三千个三年,也是一样。我愿意去寻,我自己的人生。”

        “那就,走吧?”

        “嗯。”

        从这天起,公孙晴和萧遥彻底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去处,也没有关于他们的流言蜚语。

        混灵之剑伴随着秦风,或许,他就应该是孤家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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