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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租佃制本质 (6 / 7)
按照原来,种谷物,年可得200石。
旧的租佃制下,50%归地主,可得100石,市价值100两。
另外的50%,归佃户,100亩地,大约需要3户佃户,每户平均约33.3石(两)。
佃户所得的33多石,仅够糊口、以及生育下一代的劳动力而已(可持续的提供佃户劳动力)!
想过好日子,想都不要想!
租佃制的本质,并非劳动产出(值),地主和佃户平分。
其真正的本质,是地主为了让佃户活着、并且持续的提供下一代劳动力,所要付出的必要成本。
33.3石,大约需要近17亩耕地。
三家50亩,占比总亩数的50%。
当改种高产作物之后,只需极少量土地耕种粮食,就能供应佃户的口粮。
比如种植番薯,亩产可以是谷物的二十倍。
这个时候,支付给佃户的必要成本,就不需要近17亩耕地了,2亩足够了。
三家佃户,顶多共6亩,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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