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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巨剑 (2 / 5)
说起来,在所有修真界的修士中,对于修士日常所惯用的斗法器物,按其各自观点主要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修士斗法应当以法器为主,焚天煮海,驱云布雾,这样才能克敌制胜;而另一派则认为飞剑更加便利。
操纵自如,来无影去无踪,千里之外取敌人项上人头!
而至于雷法、符箓、阵法等道,则算是比较小众了,修真界中还是以法器、飞剑两派占为主流。
以法器为尊的一派,认为法器乃神通之本,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各种奇异的神通主要由祭炼法器时的灵料决定。
相比于飞剑来说,往往相同配置的法器,确实神通更广,威力更强一点。
而飞剑则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优点,那就是斗法方便。只需祭炼出去,就能取敌人项上人头。
法器虽然神通更大,附加其上的神通也更广,威力更强一点,但临敌斗法之时,施展威力大的神通时,往往还需要修士另用法力催动的。
这就失了先机,没有飞剑那么直接。
而飞剑与法器相比,虽然速度更快一点,释放速度更迅捷,但往往神通单一,威力中等。
所以有些修士为了追求法器的威力,就会在飞剑中加入许多种灵料,不过在对敌之时,释放神通,仍需要预先施法。
这种结合两者共有优点的做法,只能说是有利有弊。
毕竟这样虽然兼具了两者共同的优点,但同时也不再那么纯粹极致,可以说一定程度上也抛弃了两者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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