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地方长官(可以略过)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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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地方长官(可以略过) (1 / 2)
        地方(兼幕府)官职:

        刺史:汉朝因秦制,为“郡县制度”,并无州这一级行政级别。汉武帝时才开始设“刺史”一职,考量一州官员情况,但并非是该州的最高行政官员(秩六百石,仅仅是低级官员。当时县令的俸禄是千石)。原为丞相史,驾车巡查全州,以六条察问郡县,考量各地官员业绩,年终回京师上报,朝廷以此作为各地方官员升贬的依据,故全称为“刺某州史”。后来刺史的官职渐大,在各州也设“刺史治”作为办公地(相当于省会),而不需要四处走动了,但与各太守之间,仍然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州牧:东汉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汉天子听从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真正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州也因此真正成为了郡之上一级的行政单位。三国时,不再有州牧之职,而常以都督兼任刺史之职,并加将军之号,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权力极大。

        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及其京畿各郡,相当于州刺史。三国时,司隶校尉所辖区域(相当于直辖市)改称为司州。

        太守:郡级最高长官,亦称郡守。

        国相:侯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国相位同太守。比如曹操曾任济南相,鲍信曾任济北相。

        都尉(郡尉):属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位于边境。都尉的职权略同于太守,由于位于边境,故往往由武官担任,品秩略低于太守。

        京兆尹:主京都(相当于首都市长)。

        令:万户以上的大县长官,比如曹操曾任顿丘令。

        长:中小县的长官,如徐盛曾任柴桑长。

        长史:在地方上位同郡丞,在幕府中为公府最高佐官。

        留府长史:丞相府中长史有两个,征战时一个随军出征,一个留在府中处理日常政务。留在府中的称为留府长史,权力极大。曹操征孙权时,徐弈任曹操的留府长史;诸葛亮屯汉中时,以杨仪随军,而以张裔留守丞相府。

        东曹:丞相幕府官员,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后汉书》),权力极大。曹操任丞相时,就以崔琰、毛介为东曹,并典选举。诸葛亮任丞相时,以蒋琬为东曹。

        西曹:丞相幕府官员,主“府吏署用”。由于职能与东曹相近(当时东汉官员都出于相府),故曹操省西曹而保留东曹。

        别驾从事(别驾):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刺史巡查一州,别乘传车从行,故名别驾。汉魏时,总理一州政务,权力极重,当时论者称其“居刺史之半”。

        都官从事: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察举百官犯法者。

        功曹从事: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人事选拔考核。

        簿曹从事: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钱粮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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