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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七 第一次弭兵之会 第一章 热爱生命 (2 / 4)
原因,在于利益。
战国末期,有位叫吕不韦的大商,经过一番拼搏运作,最后竟然混上秦国的宰相,权倾朝野。
他羡慕‘战国四公子’门客如云,于是招贤纳士,搜罗天下人才,门下也汇聚食客三千,各怀绝技。他让这些门客各抒己见,写成文章,最后汇编成书,就是《吕氏春秋》。
他把这本书悬在城门上,下令谁能改动一字,赏千金。
这本书,历史价值和价值,绝对‘一字千金’。但是,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所记载的,古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对世间生命的热爱。
据《吕氏春秋》记载:孟春正月,东风解冻,蛰虫复出。
这个月,是孕育的季节,是复苏的集解,是生长的季节。禁止砍伐树木;禁止破坏鸟巢;禁止捕猎幼兽;禁止掏鸟卵;禁止征用百姓;禁止发动战争;要掩埋枯骨,顺应农时。
仲春二月,禁止竭泽而渔,因为鱼儿开始产卵;禁止焚烧山林,因为各种动物都回归自然;祭祀天地先祖,不用牺牲,而用圭璧,因为动物要哺育幼崽;保护萌芽的草木,抚恤幼儿、孤儿。
连草木都知道保护,古人的仁慈,已经惠及大自然。为什么今天对野生动物有那么多杀戮?甚至连草木都不放过?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不顾,《春秋》之中的杀戮,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孟夏四月,万物继续生长,禁止破坏它们,不得举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因为动物们都处于生长期。
季夏六月,地方进献蛟、龟等水产,但不包括鱼。
季冬十二月,开始捕鱼,因为鱼儿已经过了产卵期,幼鱼已经长大。
《吕氏春秋》的这些记载告诉我们,很久以前,中国古人已经重视自然,重视环境,重视生命。无论动植物,在幼年生长期,都必须爱护。并且把这些记录在案,成为诸侯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
这并非强制性,而是自发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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