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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儿自焚 (2 / 4)
        他的夫人秦穆姬,就是太子申生的姐姐,也是晋惠公的同父异母姐姐。原本,对于晋惠公一系列忘恩负义荒淫无道的做法,秦穆姬恨铁不成钢。

        现在,秦穆公活捉晋惠公夷吾,率军凯旋,要拿他开刀祭天,性质就不一样了。一者,毕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血脉相连,羞辱他,就是羞辱穆姬;再者,虽然他有过错,却是晋国国君,涉及到父母之邦的尊严,不能见死不救。

        听说秦穆公即将带着晋惠公回到都城,穆姬提前带着太子莹,儿子弘,还有女儿简璧,登上高台,下面堆满柴草。然后,派使者捧着丧服,去迎接秦穆公。

        使者传达了穆姬的话:“上天降下灾祸,让两国国君不能以玉帛友好相见却大动干戈。如果晋君早上进入都城,那么我晚上就自焚;如果晋君晚上进入都城,我就早上自焚。请君王自己看着办吧。”

        带着儿女,以死威胁,利害,也是个烈性而刚毅的女子。这是命令,太过分了,不过媳妇管老公——天经地义。

        看来拿自焚相威胁,自古有之。穆姬实在没招了,只好出此下策,却成为后世弱势群体效仿的榜样。

        以夫人的身份,威胁国君,干预国家大事,这是绝对不允许的。男主外,女主内,祖宗留下来的规矩,不能变。秦国的大臣们非常不满,认为必须把晋惠公押回都城,让他接受惩罚。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如果他们自己的夫人子女以死要挟,不知这些大臣是否敢提出反对。

        原本准备把晋惠公杀了祭天,以解心头之恨,没想到麻烦接踵而至。外面有周天子求情,家里有老婆率领儿女以死威胁,内外交困,压力不小。

        秦穆公一看,这可不行。本来很高兴的事儿,刚一回来,媳妇就要带着孩子们自焚,闹个家破人亡,喜事变丧事,得不偿失。

        到达王城(今陕西大荔县朝邑镇)的时候,秦穆公不走了,对众位大臣说:“俘获晋侯,本来是带着丰厚的收获回来的,但刚回来就发生丧事,不划算。你们又能得到什么呢?而且晋国人以悲伤来感动我,以天地来约束我,如果不考虑晋国人的感受,就会增加他们对秦国的忿怒;如果不履行自己的诺言,就会违背天地。加深忿怒,会使我担当不起,违背天地则不吉利。还是放归晋侯吧!”

        家庭为重,是个好丈夫。

        这时,曾经收取晋惠公八百两黄金(古代是黄铜)的公子挚先发话了。他说:“不如杀掉算了,留着祸害,免得再聚集邪恶,成为您的忧患。”

        公孙枝不赞成,说道:“不行。晋国还不会灭亡,我们在韩原羞辱他们的将士,又要杀掉他的国君,那会激起晋国人的怒火;将来子报父仇,臣报君仇,给秦国带来无穷祸害。这种事即使不是秦国干的,天下人谁不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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