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再立新规和刷金前夜) (2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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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再立新规和刷金前夜) (2 / 6)
        蜜蜂:我也认同“不要透支自己的信誉”这是一个人,立于天地间的本质。

        五脊六兽:大哥说的对,就应该这样,反正我们是已经享受到了,大哥也是说的到做的到。

        卢兴炜:那如果爆了一个法师的装备,被我捡到了,我也要拿出来上交在竞价么?

        夜迷离&恺撒:那就不用了,我多说一句啊,如果是自己拾取到了自己本职业还没有的装备,就归你个人所有,如果是其他职业的人拾取到了就由需要的职业按照刚才说的方式竞价,你们看行不行?

        再战辉煌:这样的分配其实很合理了,我支持,前提是大家团结新人,装备总会轮到自己的。你有钱,你就给辛苦的兄弟们拿一些,多少是个意思,没钱的你就勤快点,帮助别的朋友打个boss又累不死。

        重楼A:我看明白了,可是我们还没充钱的拿了装备,别的兄弟会不会有想法啊?

        望穿秋水:彼以真心对我,我自真心对之。平时多积极主动一些,带带小号,打架打装备积极点。我想大家都会看得见的。

        走私了的爱:我同意,反正我觉得游戏在重要个人也玩不转,还是需要有一群朋友互相协作,支持。不然你浑身是铁打得多少钉儿?

        四金刚@魔礼红:我说一句啊,其实没有那么麻烦,大家想着就是出来混的早晚都会还的,你帮别人就是帮自己,再说了我之前也不认识老大,跟着一起打装备,第一天就分到了装备。刚来的兄弟们不要过多的去怀疑,你参与活动两天足够让你了解咱们这个制度的优越性了。

        武林盟主:我同意!!!!

        十二星*摩羯:我同意!!!

        上将潘凤:我同意!!!我同意!!!

        长不大的猫:我也同意。

        冈日森格: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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