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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一章 傻乐(小说) (2 / 4)
姐姐的牺牲,朱加乐没有领情。
因为不想看刘百万的白眼,更不忍心看姐姐受“流氓姐夫”的刁难和欺负。
朱加乐是这一家的第四个“傻子”。
总算是坚持到初中毕业,朱加乐开始了放飞自我,独自一人从姐夫家回到了自家的老屋居住,每天的吃食完全靠和村里的“憨峰峰”一起混迹于周边村子的白事上打牙祭。
村里人说朱家的老三真的成了傻子,和傻子“憨峰峰”完全一样了。
刘百万的邻居却私下说,“乐乐这孩子很有骨气!”
那一天,大姐欢欢哭着拉着乐乐的衣袖哀求他不要走,哀求他继续上学;朱加乐表现的很暴躁、很固执;
“不要管我!我不用姓刘的可怜!”
“姓刘的!你最好对我姐好一点,小心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虽然,朱加乐每天像傻子一样,姐姐的待遇却莫名的好了不少。朱加乐会经常抓来野狗,在刘家门口用石头一下一下的活活打死;然后煮上一大锅,够他和憨峰峰吃上好几天。
“天天吃死狗、死猪的,这个傻乐乐和憨峰峰怎么没看到得病啊?”村里人经常这样议论。
其实朱加乐知道憨峰峰有时候三四天不见面,那就是死过一回,又活回来了;自己也经常会肚子疼,每次都是咬牙干受着。
原来不花钱看病,人家就会以为你从来不生病;原来只要你的痛苦别人看不到,人家就会以为你很幸福。
自从15岁的朱加乐悟出这个道理后,就天天脸上挂着笑。
“乐乐,傻笑什么呢?”
村里人见面第一句话总是这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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