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次平平无奇的醉酒经历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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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一次平平无奇的醉酒经历 (1 / 5)
        一次平平无奇的醉酒经历

        我醉酒了,就在昨天,因为清晨醒来时口腔里还弥留有浓烈的酒味,漱了很久的口都没有洗刷干净。脑袋也还是昏叨叨晕沉沉的,就像是捂住头蒙上被子酣睡了几个日夜,身体却轻飘飘的,就差没有像气球一样飞上青天。

        我是喝酒的,倒不是为了买醉,也不是为了寻找缥缈的“微醺诗意”境界,更不是认为自己的胃金刚不坏。说实话,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我喜欢喝酒,就像人们往往说不清楚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一样的道理。我喝白酒,也喝啤酒,至于红酒还没有喝过,但想来既然难喝不到什么地方去,那估计也是能喝的。至于其他的酒,我就想象不到了,因为我的知识储备里这个世界好像就这几种酒,剩下的什么香槟啊、伏特加、朗姆酒、清酒、老白干、药酒等等数不清数量辨不清名字的酒都是一母多胎衍生出来的,估计也还凑合。

        我偶尔会买一罐啤酒一个人喝,有时候是为了安抚躁动轻浮的睡眠,有时候只是纯粹的觉得口中无味如嚼蜡,故而买酒尝味。寡淡无味是我认为啤酒最好的评语,因为白酒浓烈辛辣,红酒酸甜绵长却又酒劲暗藏,只有这啤酒落了个人人口中随便灌的随便称号,涨肚不说,还容易让人尿急。和朋友吃饭也多喝啤酒,起初我不知道为什么吃饭总喜欢喝酒,后来喝酒喝得醉了,嘴巴停不下来兜不住什么好话坏话和浅语秘密,什么平时不好说的不能说的不好说的通通一股脑儿地抖落出去,才知道酒有这样的功效。这估计是这次醉酒最让人受益匪浅的道理了吧。

        记得曾经和朋友吹牛时,总说每一次回家都会和老爹小酌几杯,一来彰显父子关系,二来说明自己酒量不差,三来附庸风雅,好有个谈资。朋友们大多一笑而过,没有深入地问,不知道是他们信以为真,还是不愿说穿。但时至今日,我仍没有和老爹喝过大酒。小时候年纪小,老爹背着母亲偷偷用筷子蘸酒喂,醉醺醺地睡了一个下午,为此母亲没少给老爹白眼,老爹此后便再不敢如此做。在学校里的那些年,学校进门的校规校矩上明文规定不允许学生饮酒,违者记大过,所以更没谁敢顶风作案铤而走险。我所听说的那几个喝酒被老师逮住的,不是被老师把醉酒的“英姿”录下来当做几年笑料,就是写完几千字的检讨后还要被全校通报批评,更有甚者二者一个不落,既遗臭万年又当场社死,好一个惨字了得。后来成年后,每每聚会多少都会喝点儿酒,但大多点到为止,一来还没到一醉方休的交情,二来忙着填饱肚子忙着各种杂事,很难静下心来慢慢喝酒。等到哪天想好好不醉不归时,又没有喝酒的伴儿,便只能压抑不当时令的酒兴意兴阑珊而去。在家又是另一番境况,母亲不喜欢孩子们喝酒,从小的教育就是这样,家里也没有人胆敢违背,久而久之自成规律。至于老爹,母亲絮絮叨叨二十多年了也没见改,估摸着是放弃了。所以,父子对酌的场景一直存在于想象里和吹过的牛皮中,未曾实现过。

        印象里醉酒定然要烂醉如泥才能称之为醉,好比梦游之后醒来完全不记得自己去过哪里,后来知道,那种烂醉再往上一点儿就是酒精中毒。我一直不知道哪一种状态是醉,其中原因或许是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毕竟没有喝断片过。我不是一杯倒的体质,这在第一次捏着鼻子屏着呼吸灌下一杯二两的白酒之后我就知道,毕竟那一杯酒下肚后我还踉踉跄跄地上完了那一天的晚自习。但我也不是那种千杯不醉白酒一斤半啤酒随便灌的体质,那种人我愿意称之为神仙。

        一个人喝酒,除了馋虫作祟,大多是自个自地喝闷酒,原因多如牛毛,但多半让人不好受,好比无聊时看电影、玩游戏、睡觉,任由那些诸如“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之类的诗句在耳畔回响。一个人想要消除愁闷死气沉沉时,所做之事无关好酒劣酒下肚,无关烧白素菜下饭,只不过是走投无路消愁无门的潦倒手段,算不上高明,却也是无奈的唯一门路。

        我和他的酒局约定早在年前,那时正值凛冬时节,北方寒风烈烈,南方阴冷湿寒,正是所有人巴不得蜷缩起来学着狗熊模样冬眠的季节,自然没有什么比喝一顿浓浓烈酒来得更酣畅淋漓。于是,年关未至我便默默期待着远在南疆的酒局。至于是真的想抿一口家乡的酒,还是想借此由头见一见聚少离多的老朋友,自然是后者的成分更多更重。想来,去年也就寥寥见了一面而已。

        他是我小学便认识的同学,不过那时关系远没有后来那么热络,平平的点头之交。初中在一起度过了三年时光,渐渐成为了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好友,关系莫逆。初中毕业之后,我和他两人一个在县城念书,一个去市里求学。繁重课业和近乎不近人情的手机管理使得两人联系极少,三年来也就通过一个电话,随便聊过几句而已。好在每年回家过年都能碰到,彼此并没有因为时空分错而生疏,也没有似鲁迅闰土那般多年之后几乎无话可谈的层层隔阂,除了两人渐渐拉长的身高,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一如当年。细细算下来,今年已是相识的第十个年头。

        农家的一年总是循规蹈矩地按照旧历慢慢计算,至于**用的公历,不过是给年轻人几个多多欢喜的节日,以此打发平淡如水难起波澜的日常生活,仿佛掐着手指拨算日子早已成为融入血液筋骨中了。至于一年之中最为欢庆的日子,必然是三百多天里“掐头去尾”辞旧迎新的一个月左右光景。

        我和他的酒局,就约在大年的正月初一。一是借春节的喜庆气氛,二是俩人都不是喜欢走窜的宅家性子,一年之中唯有初一二三能走走看看。家乡的风俗,初一赶着最早的时辰,鞭炮声声,着新衣穿新鞋兜压岁钱去约定俗成的空旷地界嬉玩,为期三天,男女老少都兴去走上一走。至于三日之后,那些刚回家没多久的打工人有背上行囊去别处讨生计,年轻的撂下父母爷姥,成家的留下儿女。当然也有再留几天的,只不过仍是最多忙忘初春农忙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在外地读书求学的、几十个人里走不出的学生也是一个道理,都是升升鸿雁,随时节迁徙流转,不一样的是,那些出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漂泊远多于安定,飞扬远多于扎根。

        我到约定地点的时候,他还没有从家中出来,约莫还没有吃饭,好在他家就在那附近,于是我就在那条被商贩和车流截断的公路上闲逛。许多年前,集会的地点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坟地,坟地面前是一片年年都长满过膝青麦。自打我记事起,春节多数时间都是在那里过的,可是有一年待我和同村一群小孩到那里的时候,并无往年印象中的人头攒动,一个人的都没有,只留有几座坟头几乎被踩踏滑溜平整的墓塚,透着一股冷清的寒凉,好不吓人。后来集会的地点搬动到一个叫“仙马足迹”的松林,并流传出许多或肆意谣传或传承久远的故事,很长一段时间里,唬骗蒙欺了许多不明就里的孩童。说不清是人口增多还是松林风水独好的缘故,自从搬动地点后,集会的人成倍成倍地增加,每一年都热闹非凡。停在路边的车辆延绵不绝,摆放了好几公里,商贩也多了起来,仅是卖凉粉炸洋芋的摊子就多打四五十家,星星点点厚密地铺开在松林里。可惜的是,三年前那片松林被人承包了养鸡,集会地点就搬到了现在我脚下站着的土地。或许再过几年又会搬到别的地方游玩,人随地动兔随窝挪。至于挪到哪里,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事情了。在我愣神发呆之际,那比起往年只多不少的车流堵的更长龙一条了。远处依然有零落的鞭炮声响起,而从四处涌向这个不大的地方的人络绎地走在悠闲的小道上。

        或许是太阳灼晒的缘故,有一段时间没有出门的我似乎都快忘了高原太阳的毒辣,脸被晒得生疼,顿时失了闲逛的兴致,跑路一样地买了一副扑克牌就往杵着稀疏青松树的林子阴凉处钻。就着难得的绿茵,我心不在焉地玩着扑克,消遣着正午的时间,躲起来的凉爽给人一种昏昏欲睡的舒适。有时候会想就慵懒地躺在生长着干枯杂草和铺着稀疏松针的地上,安安静静地盯着那蓝的找不出一丝灰尘的天空,一天又一天。

        就在我身在牌局心在外时,我错过了他三分钟前发的消息。我一向不喜欢那些一下子从屏幕里蹦跶出来的形形色色的消息,所以干脆设置成不显示任何消息的状态,不然时不时的响动会让我觉得自己握着一个烫手又舍不得丢掉的山芋,眼不见耳不闻心不烦,落得一个干净。不过搁在此时此地,就有些耽误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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