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喜·爱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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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喜·爱 (1 / 4)
        喜·爱

        年少时,我写过许多诗篇,说过许多情话,最终都成了你。如今,那些写过的诗篇没有被付之一炬,安静地躺在最深层的抽屉里;那些说过的情话没有遗失风中,埋在岁月的心底;我还是我,你还是你,我记得过去,你遗忘曾经。除了回忆,原地什么都没留下。——题记

        这是一个俗套到烂大街的故事,所以别期待有什么新奇的情节。我曾经对对许多人讲过这个故事,只不过有时候迫于仓促而导致草草带过,有时候有些东西难以言说,所以省略跳过不少,所以一直以来,听的人和讲的人都没有这个故事的完整版本。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这篇文章。

        作家八月长安写过很多小说,最出名的有三本即后来的“振华三部曲”——《你好,旧时光》、《最好的我们》和《暗恋橘生淮南》。她的小说很受欢迎,几乎所有十岁到二十一二岁的女生都看过上述几本小说,就像几乎每一个八零九零的男生都读过金庸的武侠小说一样。《你好,旧时光》是一段极其玛丽苏的青梅竹马的故事;《最好的我们》讲的是同桌两人耿耿于怀十年的故事;《暗恋橘生淮南》则是一个有始有终的暗恋故事。林杨给了余周周全世界都知道的偏爱;余淮和耿耿分开十年依旧回到了当初栽的树下;洛枳爱盛淮南很多年,从谁也不知道到全世界都知道。之所以提及,是因为八月长安笔下,所有的爱恋都会经历苦痛,可最终依旧会走向美好。但是小说终究是小说,就像梦终究只是梦。

        他来自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得家庭,来自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得地方,上着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差的学校。父母说他是全家的希望,所以在学校里要好好念书,考一个大学。家中并不富裕,因为父母还能勉强养活孩子。家中并不贫穷,因为村子里还有负债累累的家庭,而他不必辍学打工,还能每年花一万多块上学。家里四个姊妹都在上学,他是老大。如果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没有夭折的话,他可能会有一个比自己大两岁的姐姐。

        高中报道的那一天,他顶着三个月没有剪过的、两天没有清洗的、埋住耳朵的、乱糟糟脏兮兮的头发走进明亮宽敞的、找不到一点儿黄泥的教室,找了一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与他那野人一般的发型相呼应的是被紫外线和泥巴地亲抚过的黑炭似的肤色。这句话不是他自己说的,是他后来的同学说的。他那年十六岁,一百五十九厘米,四十公斤。为什么他记得这么清楚?因为第二天就进行了体检。他记忆力一向很好,后来的老师们都这么夸他,还说他很有灵性。

        刚来到一个可以称之为城市的地方读书,他对周围的一切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因为莽撞和粗野而触犯一些他并不知道的规矩。他像个在黑夜里探路的人,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目光从不曾离开脚下,以至于对坐在了他旁边几个小时的、他的第一个“同桌”的样貌都没有记住,更别提名字,因为从始至终,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好在简短地班级欢迎之后就是座位的分配,所以他马上就要迎来新的同桌。初中时,他总是坐在第一排的人物。

        座位的分配是随机的,至少在第一个学期的成绩没有出来之前同桌是固定的,而一切就开始于接下来的分配。有的老师会按照性别,一男一女地搭配,争取做到女生用文科思维启发一下男生狭隘的思维拓展能力和表达能力,而男生则发挥抽象思维能力和严谨的逻辑能力帮助整天依靠感性来认知世界的女同学,这是许多老师的祈愿,虽然结果不总是和人们的期望一致,有时候甚至会完全反过来。至于落到最后的只能同性之间报团取暖了。有的老师会从学习的角度,把身高较矮的人放在前排,把高大的同学放在后排,以保证每个人都能够看到黑板。至于近视看不清的同学,老师则会建议他去配一副眼镜。而他的班主任显然不走寻常路,因为班主任把两种方法结合了起来。具体操作流程就是男生在楼道里笔直的站一列,女生一列,同时按身高排列,矮的往前站,高的依次往后排。然后就简单了,男生女生一对视,就成了同桌,一齐走进了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场面看着很像集体婚礼。

        矮小的他在人群中并不起眼,也不讲话,只是等着和另一个人进教室坐下,说实话,他挺不喜欢一直站着,或许是初中三年坐久了的缘故,但高中还有三年呢。快要到他时,他把目光瞟向另一排平行的队列,估计着自己的同桌的人选,好奇而又谨慎,目光像一只老鼠。很快,就轮到他了,而他旁边的女生是一个和他一般高的女孩子,皮肤白皙,与他站在一起,一个像黑炭,一个像团白雪,很有对比。同时吸引他注意的还有她的一头瀑布长发,超过了肩,还没有到腰,后来超过了腰。他再没在别人身上见过那样乌黑浓密又笔直的长发,也再没有那样喜欢过一个女孩子。

        很多人的情感萌芽开始于学生时代,有的是初中,有的是高中,有的则更早,而那个第一次扣开你心扉的人往往是你的异性同桌和你周围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但总是这样。有人说是因为那个人你最为熟悉,有人说那个人你最为依赖,有人说那个人和你相处最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而这些答案,除了缘起相同,结论总是莫衷一是,连故事的主人公也不知道。当然,也有例外,但是他不在例外当中,后来的他喜欢上了这个高一时候同他一般高的女孩子——他的同桌。

        后来的他经常看到一句话:“千万不要在你十七八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后面的结局没有说明,但已经不需要说明。能说出这样一句话的人,必然经历过和他一样的故事,或者说,很多人都在经历或经历过这样的故事。伤感之余,他还是庆幸自己在可以称之为青春的年纪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喜欢了好几年,哪怕那是一段没有开始,没有灵经过的、无疾而终的暗恋。

        开始的几天,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交流,和所有人一样,大家都不习惯新的环境和坐在自己旁边的新的人,何况他和她两人的外表看上去搭配得很滑稽,而他比生涩还更多了几分胆怯。一周之中,他们之间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下节什么课?”,而这句话之前还要加上一个“请”字,相互之间借文具也是如此。除此之外,他更多的课余时间不是在解数学题,就是在预习下节课的内容,因为高中的教学进度比他想象的快,而且内容还不那么简单。在这里,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压力的存在,每次课,他都会被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概念弄得焦头烂额。而她,则像许多疲惫的高中生一样,从听到下课铃声的一刹那就倒了下去,沉入梦乡。的确,那是一段高中老师口中最累的、最不像人过的生活,真的很累。至于一些上了大学才明白的道理,那时候都是不懂的。对他而言,唯一轻松的就是地理课和政治课,生物也还不错,反正不是英语和数学就行。枯燥无味而又不得不进行的学习生活成了那年夏天忙碌的底色。

        而他和身边的这个女孩的关系变得没那么梳离,他们开始交换名字,爱好,成长经历,这是开学的第二周,来得晚了些,但还是来了。她是一个很健谈的女孩子,不喜欢运动,喜欢美食和娱乐活动,来自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县份。同他一样,中考的时候出了一些小的差池,和市一中失之交臂。事实上,来到这所学校的人大多不差,但也不算这个市三五万考生中最优秀的,他们不上不下,不好不差,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既有不甘,却总是里更高的水平差一点。而他们之后的轨迹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十六岁的时候,他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电话——一个父亲在路边捡到的手机,除了打电话,这个手机没有一点儿智能机有的功效,唯一的娱乐功能便是放歌,还得是提前录下来的那种。而她的境况要比他好上不少,她有一个oppo品牌的手机,还有一个不错的mp3,在手机被没收的高中生涯,那个mp3是很多人借着听英语听力的借口来听音乐的不二选择。她听的歌很广泛,各种各样类型的歌曲都有,其中一些他曾在电视机里的音乐节目上听过,但更多的是一些韩语歌和英语歌。那是他第一次听外语歌,歌词一个字都听不懂,也欣赏不来,因为太过嘈杂和喧闹。他还是喜欢《等一分钟》、《十年》这样的歌曲,因为他只听过这些歌,这些与他的年龄毫不相符的歌,至于当年很火爆的《演员》、《丑八怪》、《一次就好》还有qq音乐三巨头的歌,他则是上了高中之后才听过。她有一个很喜欢的歌手,叫许嵩——也是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歌手。除此之外,她还喜欢bigbang和一个叫泰勒斯威夫特的歌手。对了,她说bigbang是一个韩国组合。管他什么国家的组合呢,反正他也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她还很喜欢睡觉,正如之前所说,她课间就经常这样做,但是渐渐地,上课的时候她也经常犯困。而他,高一的时候还没有午休的习惯,所以大多数课虽然会让他感觉困倦,但睡觉是极个别的情况,比如,历史课和化学课,还有后来的物理课。有时候,她实在困得不行就瞌睡起来,而他则不停用笔碰一碰她的手臂,试图唤醒她的意志,而当笔已经不奏效时,他便放弃了叫醒她,只是有意地替她挡住老师凌厉的目光。后来他站上讲台才知道,那些所谓的遮挡并没有一点用,只不过是老师不想说罢了。终究,曾满怀理想的青年教师被时光磨砺成了屈服于现实的中年教师。当然,有时候这样的情况会反过来,即她给他做掩护,因为物理课上的公式和推论太让他感到晕眩了。当然,更多的时候,比如历史课和化学课则是两个人一起蜻蜓点水的时候。在他清醒的时候,他很喜欢观察别人犯困和睡觉的样子,那是他从初中开始就有的一个习惯。她的睡颜很好看,白里透红的皮肤很有光泽,被阳光染成金色的长发掩住她约莫三分之一的侧脸,衬得她的肤色更加得雪白了。眉毛秀气,鼻子小巧,嘴唇薄而饱满,眼睛清澈,好像能够看到她的内心。这是他后来的回忆。当然她犯困瞌睡的时候,则像只撅着嘴巴的土拨鼠,又傻又可爱。当然,这些话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印象里,他整个高中最困的时段集中在高一上学期,当然,后来刻意而为之的因不想上课而装睡则另做他论。他睡过三节历史课,而恰巧他是那个历史老师的课代表,这三节课成了他高中时期睡过的唯一的三节历史课。而至于化学课,大体症状和物理课差不多,刚开始还好,但一道摩尔开始,那种清醒的感觉就一去不复返了。这样的困倦一直持续到一年之后,也就是他成为一个文科生的时候。但是,尽管他和她上课的时候并不特别认真,她们的成绩还不错。第一次月考,他是班级的第十名,她紧随其后,而排在他前面的是她后来的第二个男朋友,她初中谈过一次恋爱。高中三年,他对那个人始终没有太多的好感,甚至于有一种莫名的敌对情绪,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至少在别人看起来,他们之间还是很客气的。他始终记得那一次的全校排名,因为那是他和她排名最接近的一次,也是他排名最低的一次。

        他们的交谈的内容很多,比如人生理想,比如娱乐八卦,比如生活见闻,比如家庭背景,也会聊一些言情小说,还有一些重口味的话题。她在说,他会听;他说的时候,她也不会打断。她的观点和想法有时候很新奇,会带给他很多新的启发和思考,而他是一个不错的倾听者,足够有耐心,同时很善于吸收和学习新的东西,涉猎的东西远比她想的要多。在她的影响下,他渐渐开始听她喜欢听的歌,去主动了解那些歌和歌手背后的故事,以此使得他们下一次的交流更加地顺畅。学习上,他尽量在文科的学习上给予她帮助,她则抽空给他讲理科,文理的区别一个多月就开始出现了,也似乎为事情的走向铺垫了开头。她和他经常在上自习课的时候听歌,一副耳机,一人听一只耳朵,边听边做题,有时候她会睡着,而他则会拿出一本闲书来读。当时的空气是宁静的,只能听到浅浅的呼吸声和笔尖和纸沙沙地摩擦声,一切静止得像画一样,而人也是画一样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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