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七章 生灵(一)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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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七章 生灵(一) (1 / 4)
        生灵

        每一篇文章的开头,我都喜欢写上一句话,或总结,或抒情,说不上为什么,但总是喜欢。说好听点称之为仪式感,不好听点就叫改不了的毛病,久而久之,慢慢习惯,离了反倒感觉不舒服。

        云雀之死

        我身上背负着一条命,因为我杀死过一只云雀。

        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五六年了,但是每次看到天上滑翔浮掠的鸟儿时,就不免想起那个充斥着罪恶和救赎的阴天。

        云贵高原山多,虽说土层薄,土壤算不上肥沃,可在季风气候的滋润下,树木却长得很好,森林很多,很茂盛。优越的气候生养了大片的森林,森林生养了鸟雀走兽,这就是自然,一环承着一环。

        城市里,人们把从野外捕捉到的虫鱼鸟兽圈养在动物园,以供那些双足从来没有踩过名副其实的泥巴地、双眼从来没有见过鲜活的庄稼野草和鸡豚狗彘的城市人观赏。在城市里,企鹅躺在人造的纯净冰块上酣睡,狮子在生锈的铁笼里假寐,毒蛇张着被拔了毒牙的嘴吐着信子嘶吼……城市里的动物有生机,没有活力;有生命,没有灵魂。

        农村,没有被推土机把土墙夷为平地的农村,没有被指标搞得面目全非的农村,一切都很原始,原始的游戏,原始的森林,原始的空气,还有原始的规则。

        作为一个长在农村的男孩子,有几项游戏是必须要掌握的,比如弹弹珠、打弹弓、修钟(踢石块),就像女孩子得会过家家、跳皮筋、踢毽子。男孩子的游戏更讲究力量,女孩子的游戏更讲究灵巧,如果你一样都不会显然是不合群的,没人愿意和你一起玩儿。

        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些属于男孩子的游戏我一个都没学会,我把学不会的原因归咎到我在城市生活过几年,以至于遗忘了乡野的本性。尽管谁都认为这个理由漏洞百出,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好在我不是很缺朋友,因为个子矮,很多女孩子都乐意找我给她们抻皮筋,这样游戏会容易很多,我抓石子也玩得不错,所以在女生圈子里混得还行。

        只是一个毛头小子在女孩堆里相处久了难免会有人说两句,虽不是刻意中伤,但是脆弱的自尊心和悄然生长的男子气概作祟,我心中竟生出了一份可笑的证明的勇气。

        之前说过,男孩子的游戏讲究力量,而其中最为热血的当属弹弓,因为弹弓不仅可以击打静止的树干、墙洞,还能打活物,像鸟雀、松鼠、兔子。据孩子们的说法,有人曾经用弹弓打死过一只半米长的黄鼠狼,在男孩子心目中,这样的形象是高大的,伟岸的,好比超级英雄之于美国孩子、奥特曼之于日本孩子。于是我,从未接触过弹弓的我,欣欣然地选择了弹弓,以作证明,既是自证,也是宣誓。

        云南地方方言里,弹弓又叫作“皮枪”,制作方法并不难:取一截“y”(y)字形的树杈,粗细合适,在“牛角”处加装两根从轮胎内胎截取的长短合适的皮带,再添加一个放置子弹的布块(一般用丢弃的鞋舌),就是一把最简单不过的弹弓。所有的制作材料除了橡胶皮带比较难获取,其他的不算什么稀罕物,所以土制弹弓几乎每个男孩子都会做。找不到材料或者不会做也无妨,集市上有现成的,五块钱一把,铝制的弹弓,弹性极好的皮带。

        我花了五块钱从一个老头的摊位上精挑细选了一把我自认为是那个摊位最好的弹弓。铝制的弹弓锃亮得简直可以透出光来,弹性十足的皮带像极了抽血时医生用来绑手臂的胶管,我写在脸上的开心粉饰不住,像一个暴发户似的,张狂,甚至有些欠揍。

        得到趁手装备的我像个等待狩猎的将军,每天自顾自地操练手中的兵器。每次浑圆的石块击中十多步外的碗口粗的杨树干时,我仿佛看到了不久后的一天,子弹精准地击打在飞鸟和走兽的身上,瞬间的疼痛击碎它们轻盈的腿骨或者翅膀,然后我戏谑地看着它们落入我的手里。

        那将会是怎样的征服感和成就感啊!飞鸟的哀鸣将会成为胜利的鼓吹,流淌的鲜血将会变成沸腾的赞美。快些来吧,我拿着弹弓睥睨山林的那些天快些来吧,我等不及要见到我的战利品了。一想到这,我紧握弹弓的虎口又使劲了几分,这一次我挑了颗有棱角的小石块,用力张弓。“嗖”的一声,托满茂盛绿叶的白杨树枝“咯”地折断,树皮冒出墨绿色的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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