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中国通史》教案--南北朝和隋 (8 / 10)
第十三章隋朝(581618年)
隋朝建立于公元581年,历经隋文帝杨坚和隋炀帝杨广二代皇帝,618年灭亡,立国共37年。
第一节隋朝的政治与经济
一、隋朝的建立与统一全国
入宫辅政隋朝的建立者杨坚之父曾任西魏府兵的十二大将军之一,晋爵隋国公。杨坚不仅娶北周大贵族独孤信之女为妻,历任北周要职,而且还把女儿嫁给了周宣帝为皇后,故在朝廷形成了一个有力的政治集团。宣帝死后,年仅八岁的周静帝即位,杨坚遂在其党羽的支持下入宫辅政。
平定三总管之乱杨坚辅政后,北周政权岌岌可危。于是相州总管尉迟迥、益州总管王谦和郧州总管司马消难相继起兵叛乱。但均被杨坚迅速平定。
代周建隋大定元年(581年),杨坚逼周静帝禅让帝位,建国号隋,改元开皇,杨坚是为隋文帝。
灭陈与统一全国开皇八年(588年),隋文帝以其次子杨广和大臣杨素为统帅,率兵50余万,大举伐陈。次年,隋兵攻入建康,俘获了陈后主陈叔宝和宠妃张丽华,陈亡。于是从东晋十六国以来长达近三百年分裂割据的局面至此结束,为中国封建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唐朝的昌盛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改革官制隋文帝即位之初,即在中央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即内史省,长官内史令,负责起草政令,为决策机构;门下省,长官纳言,负责审议政令,为审议机关;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和左右仆射,负责执行政令,为执行有机关。尚书省下又设吏、民、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分别执行各项行政事物。三省长官皆为宰相,且相互牵制,遂使皇权大为加强。另外,又把自东汉以来地方机构实行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并规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一律由中央吏部任免,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创立科举制度隋朝建立之初,隋文帝即下诏废除九品中正制。开皇十八年(598年),又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即位始建进士科,科举制至此确立。这就扩大了国家选拔人才的范围,促进了****主义中央集权的巩固和加强。
改订律令隋文帝在位期间曾制订了一部新的刑律,名曰《开皇律》,律文500条,具有删繁就简和化重为轻的特点,实是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亦对后世发生了深刻影响。
整顿府兵制度开皇十年(590年),隋文帝诏令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计账,一与民同(《隋书-高祖纪》)。从此,府兵制与均田制紧密结合,更具有兵农合一和寓兵于农的性质。又设立了府兵的最高机构十二卫和基层组织骠骑府,炀帝时又改为鹰扬府,使府兵制的组织机构更加完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