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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新舍友 (1 / 2)
壮哥,闫雨是一个宿舍转过来的。用他们的话讲:这简直就是发配。
我所在的是新校区,但从宿舍陈设来看,少说也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唯一让人相信这是新校区的证据就是老校区的传言——操场非塑胶跑道不说,宿舍连个空调都没有。也许有吊顶电风扇,不过请相信我这三年生活经历:电风扇在夏天唯一的存在感只有运作时的“嗡嗡”声。
没办法,六人宿舍间。上铺睡人,铺下是桌子。天热没空调难顶。直到我升至大二,新宿舍楼落定,老校区的学生才搬过来。已经毕业的想必很想骂娘。
闫雨搬来前的宿舍是为数不多的新楼。空调,风扇不用说;独立卫浴也有,即使是我这个宿舍,也是在大二才增添了淋浴设备。如果不是出事,大概到我毕业也不会出现。我是直到这俩人转来才知道还有这等高档次住宿。
不过可惜,他俩也只是“暂住”而已。
闫雨是跟我一个班的——此前我并不知道。上过大学的都懂,在此不多做赘述。
他曾经是个好学的孩子。
想要判断学生成绩的好坏有个很俗的法子——上课的座位。大学生上课座位没有硬性要求,除了极个别的,比如我的制图老师,按学号排座,缺谁一眼就知。
前排学习大都不差,半混的都团在最后。一个人独占一排也无所谓,管他突不突兀。估计你们也猜到了,闫雨就属于第一排的勇者。
他的成绩的确配得上他的选座。大一时,高数老师对他这位学生有些印象,因为在缺课近一个月,回来就面临考试的情况下,还能拿下不错的成绩。一时间被他拿来做教育的典范。缺课的原因是脸部擦伤,据说是骑着自己组装的自行车猛冲减速带的时候,车轮有了自己的想法,于是跟车架分了。他伤愈出院后,那自行车直到毕业也没见上一面。
说起大学的高数,那个难度真是……因人而异吧。
俗话说:人无完人。在数理上优越的代价就是在英语上凸显的短板。闫雨对英语就有点莫名的……厌恶。三级磕磕绊绊地过了,四级索性直接放弃。刚来搬来宿舍时,彼此不熟话少。到了周末他就背着书包,带着耳机直奔图书馆。前一个月都是如此,好学生的形象也就这么在众人心中渐渐成型。
后来他恋爱了。因缘际会在吃鸡里认识了一位四川的妹子,在游戏中情深意浓。从此渐渐沦为后排常驻人口,我等流派之人。
导致我现在不敢谈恋爱。
往后日子,宿舍里的六只混得熟得不能再熟之时。我们就拿过这反差来调侃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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