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郭威践祚(下)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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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郭威践祚(下) (4 / 5)
        所有粮食仓库、场院掌管交纳的官吏,不得收取额外的“斗余”、“称耗”。

        从前以赋税盈余名义进贡物品,全部取消。

        犯有盗窃罪和强奸罪的,一律按照后晋天福元年以前的刑法条文处理。

        罪人不犯谋反罪的,不得株连亲戚家族和登记没收家产。

        后唐庄宗、后唐明宗、后晋高祖安葬处分别设置守陵的人家十户,后汉高祖陵园的官吏、宫人,一年四季供奉祭祀以及守陵户数一律照旧。

        当初,唐朝衰败,盗贼很多,便不用原来的刑律条文,另外制订严刑酷法,规定盗窃脏物够三匹绢帛的处死。

        后晋天福年间将处死标准加到五匹绢帛。

        奸淫有夫之妇,不论强奸、通奸,男女一律处死。

        汉刑法规定,盗窃钱一文以上的都处死,此外罪行还不属于谋反的,往往满族抄斩、没收家产。

        郭威一即位,首先革除了这些弊端。

        新皇继位,自然要庆祝一下,郭浩参加完朝会后,直接赶回汴梁分舵,此时秋南和李芙已经被人接了回来。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时他们才知道郭浩为什么留下,心里都有些好奇。

        “浩哥哥,你之前说要有大事发生,难道你……”

        郭浩听了赶紧捂住秋南的嘴,看了看左右,小声道:“记住,无论谁问起来,就说我们是最近来汴梁的,之前一直四处游玩,没有回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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