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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剑指中天月 (1 / 4)
王敦和钱凤密谋出兵京师的方案,恰巧侄子王允之进来,二人止住话头。绝密之事,王敦不想让他知悉。
而在江南吴兴郡,王敦另一个心腹参军沈充的豪宅外,两个少年兄弟死死拉着马缰,哭泣着不肯松手:“爹,你就忍心抛下娘和孩儿吗?”
“大将军仁义,允许爹在家和你们度完除夕,如今三月将尽,差事还未完结,还需再至邻县招募一些,绝不能再耽搁了。好男儿志在四方,爹爹岂能终日困在这庭前屋后,作农夫状?
回去吧,爹已经交待了族人,会好生照顾你们母子,不要替爹爹担忧。”
“夫君,咱家家资钜万,衣食无忧,何必附逆王家而冒毁家灭族之风险,夫君三思啊!”妻儿三口痛哭流涕,不放沈充离家。
“夫人,金银再多,只能买来衣食,买不来名望,买不来尊严,难道你忘了为夫牢狱之辱了吗?”沈充想起当初遭人诬陷下狱之事,事情过去了五年之久,但心口的疮疤永远无法弥合。
在吴兴郡,沈家是小士族,沈姓之家众多,在当地也很有声望。尤其是沈充,仪表堂堂,擅长经营,靠冶铁铸钱,十几年间一跃成为当地巨富,所铸造的小五铢钱颇受欢迎,流通极广,人称沈郎钱。
不仅积攒了巨额财富,而且沈充富有音乐天赋,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乐曲,在歌妓中广泛传唱。可就是这样有头有脸的人物,却在一次山林权属的纷争中吃尽苦头。
明明自己有理,但对方的亲戚在郡衙任职。区区八品的郡丞,就倚仗权势判定沈充无理,以抢占他人山林为由判赔了一大笔家当,还入狱两年,在牢狱里惨遭牢头狱卒的刁难和敲诈。
不久,王敦征兵路过此地,听闻沈充的声名,得知冤情后,处死了郡丞,释放了沈充。
沈充感激不尽,捐出半数家财充作军资,并开始追随王敦四处奔走,还鼓动沈氏子弟入了行伍。参军钱凤都是他的同乡,也是他力荐之下,才成为王敦的幕僚。
士农工商,读书的士高高在上,而商则为末。再多的钱财在当时的世风之下,也是下品末流,否则也不会受一个郡丞这样的芝麻官欺负。
沈充打定主意,必须要做官,做了官才有权势,能光宗耀祖,能扬眉吐气,能不再受人欺压。读书显得太晚了些,那就只有一条路——跟随王敦在战场上建功立业!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沈充落下虎泪,慷慨激昂道:“男儿不竖豹尾,终不还也。”
言罢,在妻儿的断肠嘶喊中,扬起马鞭,率领八千吴兴健儿,进驻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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