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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姬志
晋姬之乱,是乃立嗣不当而至,立嗣不当,是晋公不尊礼法而至。
大抵其母以子贵者,皆利于国,而子以母出者,多败于政。
国家立嗣,当明令法度,周公做周礼既是如此。然朝庭事,不一说,昔日清圣祖皇帝子嗣争位,险出激变。而终废太子礽,弃长子禵,置三子祉而启四子禛,可见一斑。
法度礼教,在于匡正纲纪。譬如人对于天,虽敬之,然不必事事依之,也无可事事依之,天上地下皆在变数之中,天道亦轮回有序,不可休止。然其必长存长在,因其意本不在于教人如何,而在于如何教人。
譬如,周公之礼,废纸矣。周公之制礼,至理也。商君之法,枯骨矣。商君之变法,至理也。
教人向善者,非礼法也,是行礼之心,效法之意也。孔子教人,仁者爱人,其意如此矣。论语数十篇,实无一言欲制人,实为正人也。晋公所为,荒唐绝伦,晋臣所为,贻笑大方,其见识尚不及戎族一女子。
周公之礼,立嫡子在乎于业,立长子在乎于尊。能承继父业而受人尊者继父位,大抵为周公之意。泱泱晋臣,累累公卿,竟不知国之大业。不问继业之君,只问继位之君,岂不有违制礼之心。因而一旦君位摇曳,便如斗鸡走狗,茫茫无所挫,惶惶难终日,慨慨夸其功,殉殉悲己命。而堂堂晋公,磊落诸侯,不知己在先,不知子在后,不知臣在外,不知妻在内。市内插标,尚嫌其愚。威名遍及天下,内里不置一物,受妇人近臣弄权于鼓掌,亡先祖圣王教谕于当世。直可谓三世而衰,五世既没,七世而骨埋枯草,礼义不复。
果如由余所言,戎人虽鄙,然忠诚真恳,欲之所求即身之所向。周人虽着礼仪文华,然不解其意者,反受所制,故有祸根,故生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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