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乱世何来无辜辈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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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乱世何来无辜辈 (1 / 3)
        生逢乱世,何来无辜。

        从秦汉开始,匈奴就是一个没有地位的民族,从蒙恬到霍去病,每一代帅将的成功之路几乎都要践踏匈奴人的尊严。封狼居胥是每一个中原人的梦。但是匈奴人从未真正的灭亡,一次次的战败他们逐渐的往北方迁徙,他们没有适合耕种的土地所以以放牧为生。春夏季草原水草丰美,匈奴人放羊跑马,喝酒食肉,秋冬季天气骤变,当羊马没有了吃食,日渐消瘦,一个个匈奴部落的人慢慢被饿死,不少人打起了羊娃子的主意,但是他们知道羊娃子吃完了,来年还是逃脱不了饿死的命运。

        匈奴人又一次打起了南方好邻居的主意。汉的子民不像匈奴,他们足足有半年的时间吃肉,所以在匈奴人眼里这些邻居天生像羊一般温顺。于是散居的匈奴人聚集在了一起,浩浩荡荡的十几万匈奴人大肆南下,他们一人双马,可以日夜不停地赶路,每一次侵袭都是闪电战,这种速度只需要十天就能横贯整个汉朝边界;肩挎长弓,马背上是满满的箭壶;手上是祖上传下来的弯刀,虽然锈迹斑斑,但是依据他们的经验,这把刀依旧可以轻松挑开汉人的胸膛。他们从武威到太原,只打秋风不攻城,几乎毫发无伤就打到了足够他们吃两个冬天的粮食,虽然不及肉的美味,但是汉人的粮食十分抗饿。再看看掠夺来的汉人女子,皮肤白皙,眼泛秋波,举止得体。不想草原上的女人,因为常年风吹日晒,皮肤粗糙不说还十分粗鲁。

        贾咕就是这次扫荡的百夫长之一,想想昨天帐篷里的汉人女子不由得舔了舔干瘪开裂的嘴唇,每年夏天部落里的人聚在一起吃肉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讨论上个冬天的收获。去年的贾咕十九岁,父亲正是当打之年,于是父亲带着哥哥奔赴了汉朝边境,自己只能在自家帐篷里陪着母亲和姐姐们保护羊娃子,火红的炉子燃烧着的火星子像极了彼时贾咕的心,他做梦都想来到这里扫荡,抓几个汉女子在晚上去见见草原上的长生天——叔叔辈们说和汉女子睡觉就是这种感觉。天随人愿,哥哥在回来的路上从马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才有了自己的这次机会。

        受到了父亲的提拔后,手下有了近百个兄弟,虽然这些人里有不少刺头,但是贾咕觉得自己此刻就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匈奴十几万大军过了太原之后即将向着河东郡进发,哪里是大汉最富庶的地方之一,因为靠近司隶。那里是匈奴人的天堂。早六十年匈奴也就只敢在凉州、幽州打打秋风。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二十年前匈奴出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人物——檀石槐,他是九歌部落的单于之后,自从出生一来就很不平凡,六岁的檀石槐就敢于放牧甚至和狼成为了朋友,当别的部落羊群被草原狼骚扰的时候,檀石槐驯服了三只小狼,人们都相信桀骜的狼被驯服标志着草原部落的崛起。十二岁时檀石槐就打遍部落无敌手,一手长矛出神入化,经常可以看见放牧回来的他矛尖上穿着十几只野兔,御马更是当时无双,可以手开双弓,三十步内箭无虚发。十五岁父亲暴病去世,檀石槐接手了父亲除母亲外的所有妻子(匈奴人的特殊传统)之后,大力整顿部落。从壮丁里选出五百人组成了狼营,每个人的肩膀到胸前都刺着一头苍狼,用牛皮缝制成皮甲,勤于操练。兵马丰足之后,檀石槐不甘于仅仅掌控九歌部落这几千户的中型部落,于是他将矛头对准了和九歌相当的其他部落。

        起先只是九歌部落里的牧羊人在其他部落的草原上放牧引起部落冲突,在冲突一次次升级之后,让本部落牧羊人受重伤假死,檀石槐与对方部落首领约定在某个地方达成合约。在对方不经意间暴起杀人,再率领狼营去攻击敌方部落从而让自己的力量达到了长足的提升。

        这种行为促使九歌部落在草原上不停地征伐,仅仅用了三年,檀石槐统一了汉朝北部大部分的匈奴兵,自命鲜卑。

        东汉末在高柳北弹汗山建立了王庭,向南劫掠沿边各郡,北边抗拒丁零,东方击退夫余,西方进击乌孙,完全占据匈奴的故土,东西达1.4万余里,南北达7000余里。团结起来的鲜卑是可怕的,年年进犯大汉,但是由于东汉实力衰微,皇庭昏庸。内有宦官党政,皇亲国戚玩弄职权;外有诸侯听调不听宣。只能任由檀石槐做大。

        贾咕想到这里不由得遥遥向着中军看去,那里竖起一把长矛,矛尖泛着红色血光,那是檀石槐的兵器,由于几十年的杀戮血液已经浸入了铁质矛尖,那是所有匈奴人或者说是鲜卑人的信仰。

        鲜卑中军。

        檀石槐坐在宝马上,目光如鹰一般锐利,但是他的眉头缺紧紧皱起,他的手中拿着一幅泛黄的行军图,这是他三十岁时掠来的一个大汉富贾献给他的,此时鲜卑大军的位置就在河东郡的黄河附近,按照往年经验此时从司隶派来的大军理应就在河岸对面和他遥遥对望,像是在欢迎他又像是在目送他。汉军是没有胆量和鲜卑军在平旷的河滩上正面冲突的,只能放弃河东郡黄河对岸的部分老百姓从而保全大部分人,他们也知道自己不会傻到带着十几万鲜卑军渡过黄河给他们一个半渡而击的机会的。但是这次和往常不同,河对岸空无一物,只有几个渡船懒懒散散的横在对面,檀石槐心中“突突突”的跳了起来。

        从这次出军时自己就和儿子和连表示过自己这是最后一次领军的想法,一是自己已经五十多了,早已力不从心;二是希望儿子和连可以担负起百万鲜卑人的命运,诚然自己知道和连的能力完全不足,贪财、好色、喜功、鲁莽,他仿佛轻松的避开了自己的所有优点。檀石槐之前把这些归于儿子只是一个二十岁的毛头小子,但是他忘记了自己二十岁的时候早已成了草原上最凶猛的狼。

        自从自己领兵出了草原后,檀石槐发现一切事情都不太如意,帅旗莫名其妙的倒下,头顶乌鸦来回旋转不去,宝马总是莫名的绊腿都预示着这一次出兵的凶兆。但是自己知道如果不出兵草原上的这个冬天会杀死一半族人,那是长生天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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