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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黄家的骄子 (1 / 2)
银生是黄家的骄傲,这个农家子弟,怎么会离开农村去上海的?这先要从黄纪元的兄嫂说起。
在黄纪元的兄长亡过那年,嫂子的年龄才十八岁,有个还在吃奶的女儿,女孩名字叫云仙。嫂子是富人家出身,而且天生丽质,是十里八乡数得上的美人儿。娘家人不忍心她年纪轻轻就守寡,在第二个年头,为她撮合成一桩婚事,夫婿是苏州城里的当铺伙计,名字叫富兴。寡嫂从此离开了黄家,带着自己的女儿,改嫁到了苏州城里。
黄家是忠厚人家,虽然儿媳已改嫁人家,但未曾断了来往。每逢田里有时鲜瓜蔬采摘,黄纪元的父母必要叫儿子摇着小船,捎带些瓜果蔬菜进城里,一来去探望她们母女,二来也能让她们尝个鲜。再说富兴也是个忠厚人,黄纪元每次来到家里,他都热心款待。彼此熟悉了之后,俩人便以兄弟相称,成了自家人一般。
嫂子嫁给富兴后未曾生育过,好在身边有个女儿,一家三口倒是恩恩爱爱。偏偏嫂子也是个薄命之人,在婚后的第五年,她生了一场大病,不久就撒手人寰。
富兴在悲恸之余,发誓此后不再娶,领着亡妻带过门的女儿艰难度日。云仙不是他亲生,但他视同己出,掌上明珠一般呵护,供她念完小学又上中学。云仙像她娘,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长成后越发出落得像仙子一般,再加上聪明伶俐,没人见了不喜欢的。
后来有一日,富兴领着爱女去观前街听评弹,遇见了一个评弹剧社的班主,恰巧是他的老熟人。那个班主瞧见云仙时,眼前不由一亮,上前和云仙几句交谈后,认定她是天生唱评弹的料,执意要收她为弟子。
那个班主从前是红遍苏州城的名角,在评弹行里口碑甚好,他知道富兴家境窘迫,允诺拜师银两一概全免。富兴明白对方爱才心切,于是问了女儿的意愿,云仙从小喜欢评弹,自然是满心欢喜,巴不得早日拜师。富兴违不得女儿的心愿,于是让她择日拜师。
云仙学艺四年,然后挂牌登台演出,想不到她登台没几个月就走红,成了评弹剧社的名角。一时痴迷她的人无数,其中有个名叫沈万全的青年人,他是上海的富家公子,祖籍是宁波人,偏偏喜欢江南丝竹、评弹雅韵。自从第一次见到云仙后,他便如痴如醉,勾魂摄魄一般,每逢云仙登台,必要从上海赶到苏州,捧着鲜花来为云仙捧场。
沈万全和云仙渐渐熟悉后,他在云仙面前吐露了爱慕之心,又托媒人上富兴家里去说亲。谁知富兴不乐意,一是怕门不当户不对,云仙过门后会受委屈。二是自己心里已有盘算,想为云仙在苏州城里找户好人家,以后能和爱女朝夕厮守。云仙如出嫁远门,不啻是挖他的心头肉,他无论如何不肯答应。
偏偏云仙和万全这对小冤家,俩人早已经海誓山盟,一个非他莫嫁,一个非她不娶,弄得富兴百般为难。无奈之下,富兴只得找黄纪元一起来商议。
黄纪元进城里问过侄女的心思,还约了同沈万全会面。他见沈万全虽是富家公子,但为人颇懂礼数,而且相貌非常英俊。沈万全喝过洋墨水,满脑子实业救国的思想,不像那种浪荡公子哥儿。
黄纪元心里倒有几分喜欢,于是劝富兴说:“阿哥啊,现在老法弗灵哉,倷就成全迭对冤家吧。我倒是担心,现在世道弗好,云仙又太惹眼,要是真让坏人缠上,误云仙前途弗说,云仙娘九泉之下也弗安心。再说最最要紧,云仙自己中意万全。倷就顺俚笃吧,伲只望小辈日脚过得快活,我想俚笃一定会有良心格。”在黄纪元的开导下,富兴最后应允了这门婚事。
云仙嫁到了上海,她的评弹生涯就此终止。婚后的第二年,云仙抱着刚满月的孩子,同丈夫一起来苏州省亲,拜见过养大自己的父亲后,又特地到乡下来拜见叔叔一家。
其时黄纪元的父母已过世,一家人守着十来亩田,日子过得不怎么样。银生那年十七岁,在家里同父亲和兄长一起种田,他比金生幸运些,因为他念过几年书。
云仙向来喜欢银生,心想带他到上海去,这样不但可以帮助叔叔改善家境,自己在上海也多个亲人。云仙于是和丈夫商议,万全也同意这主意,他说道:“眼下日本鬼子战败已成定局,抗战即将结束。接下来国家百废待兴,银生兄弟要是学得一门技术,一定能够在上海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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