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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忠诚”的侍从 (2 / 3)
“我才不和你这个顽劣的声名狼藉的家伙决斗呢,天知道你又想用什么卑鄙的招数夺去我的性命,这样的话连给克罗维家族传话的人都没有了!”侍从巴尔德重新鼓足勇气,回瞪了西蒙一眼,摸着他腰间的手半剑缓步后退到门口的位置,仿佛只要他一转身西蒙就会拔剑砍去似的。
说实话,西蒙现在很想让这个该死的侍从当场血溅三尺,让他也躺在这带着霉臭味还粘着干了的粪便的干草上陪陪他亲爱的主人。
但是自己和林顿爵士的决斗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是所有在场的人都认可的。而在如此多当地目击者的面前直接杀掉这个侍从绝对是谋杀行为,甚至可能引发两个领地间的战争。除非把这个村里所有的村民一并干掉,但这样的事情西蒙可做不出来。
“胖子,你骑那一匹从卡尔男爵那买的快马和加布里埃尔一起跟上那个家伙……”西蒙走出门外,看着不远处马厩中重新踩着马蹬上了马的年轻侍从,对着胖子和加布里埃尔吩咐的同时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好的少爷(老爷)!”二人几乎是同时答好,随即便匆匆地上了马,向着年轻侍从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我们也该上路了。”西蒙看着远处胖子和加布里埃尔渐行渐远的身影,对着米勒和培迪轻声说道。
西蒙将林顿爵士的覆面盔挂在了马鞍旁边,踩着马蹬上了马,轻轻抚拍着自己的伙伴:“我们走吧,幸运。”
西蒙同这里人一样,给自己的战马取了个吉利的名字——幸运。
虽然在《圣经*创世记》中记载上帝让人们管理“各种行动的活物”,但在骑士们的心目中,马并不是奴役的对象,而是他们亲密无间的好伙伴,甚至西蒙听说过许多骑士将自己的爱马当做至交好友看待。
因此,中世纪的人们会用名字来称呼自己的马匹,比如《罗兰之歌》中记载杰兰伯爵的马叫“栗毛”,杰雷尔的马叫“逐鹿者”,迦纳隆的马叫“褐斑”,罗兰的马叫“勇敢”,查理大帝的马叫“灰白”,而西蒙知道一个叫杰洛特的家伙他的马叫“萝卜”。
侍从巴尔德逃跑的方向正是罗腾堡的方向,西蒙也不着急,带着培迪和米勒沿着那条通向罗腾堡的泥泞不堪的小道悠闲地行去。
“对了培迪,那件林顿爵士的锁子甲暂时给你穿吧,不然就以你身上这件廉价的棉甲,随便被人砍上一刀或者射中一箭就得去见上帝了。”西蒙扭过头看向身后骑着那匹驮满行李的驮马的培迪。
“谢谢您我的老爷!”培迪也不客气,感激之余重重地点了点头。
西蒙等人又向前行进了一小会儿,这片光秃秃到处是树桩的“草原”消失了,众人又重回了森林母亲的怀抱。西蒙猜他们来到了另一个领主的领地,而这个领地与林顿爵士的领地最明显的分界线便是这道笔直笔直的森林与“草原”的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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