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章 追山记 (6 / 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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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章 追山记 (6 / 8)
        马走了半天的路,来到了牲口江,那些熬汤锅的老汉仔细问我狼是扛来卖的吗,他们要买。

        我回答说,卖也可以。出多少钱一斤。

        买家说,三块钱一斤卖吗。

        买家说,我把狼卖给了汤锅店主们。一共一千多块钱,发财啦,我淘着黄金啦。我有了许多钱的第一个想法是,去买一包上好的石溪烟来抽,廉价的石溪牌香烟才一块多钱一包,而好质量的一种石溪牌精装版香烟则升到了十多块钱,新版的香烟没有因为提价和改版而导致滞销,相反更加流行,引为时尚,确实了不起。

        我卖了全部猎物之后,包括口袋里的兔子野鸡毛皮,到牲口江来买毛皮的小商贩不少。小商贩把毛皮买去后送到大公司去加工后制成为服装,然后放到市场上出售。毛皮供不应求。许多小商贩和我约定,每年多来几次牲口江,多带一些毛皮到牲口江来卖,他们会給我高一些的价格绝不像对待其他的猎人那样把毛皮价格死死地压低。

        我答应了许多小商贩一定一年里多来几次这个地方。甚至有肥胖一些或者稀奇一些的猎物,我会喂着弄活的来卖给他们。

        在牲口江,我不打算立刻走,我要四处逛逛,买一双胶鞋,我从老家穿来的一双鞋子已经快烂了,跑不了多少山路了,再说狼狗已经死了,今后打猎没有帮手了,要全靠自己用腿支撑。

        傍晚时分,我在汤锅店里吃了一碗十块钱的汤锅块,那碗汤锅块应该有一斤吧,按照普通算法,一只狼如果有一百五十斤重,去了毛皮……。也至少有一百四十多斤。可以卖一千四百多块钱。减去蘸水佐料汤水费,也至少还有一千三百块钱,我的四只狼一只狼狗还要外加几只野鸡,几块兔子野鸡毛皮,才卖了一千多块钱,不划算啊。

        在汤锅店里吃汤锅的时候,我已经打算自己开一处汤锅店了。原材料从什么地方来,当然是山上。

        吃了晚餐,买了几盒饼干,装满了酒,还多带了几包香烟,我背着包袱又从牲口江出发了,这一次是去大黑山,茅草湾的狼和野鸡大多都是大黑山里跑来的,并不是猎物的主要家园。

        我对大黑山的路熟悉,小时候多次往来过这个地方。

        我走了半夜,终于到了大黑山,大黑山的森林大,加上是黑夜里走夜路,能见度不足一米多,我只能在大黑山的森林边缘安营扎寨。我在森林的边缘布置了六张大网,只要用来对付狼,防止被狼进攻,打猎人没有捕捉到狼反而落入狼口是可耻的事情。

        大黑山的狼多,刚走近大黑山的时候我已经听见了附件几只狼嚎的声音。

        我没有胆怯的感觉,相反更加欢欣鼓舞,这说明我不会白来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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