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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章 追山记 (1 / 8)
云贵高原上有一个叫做边镇的地方,山多极了,边镇的山有多少,没有人能够数清楚,镇却只有一个,附近一百六十里远,就这么一个镇,边镇的规模早已经是大地方的规模了,人口估计有五十万左右,古代茶马古道,丝绸之路都要路过这个地方,都要从这个地方进行中转,才能去往全国各地。我在边镇某学校教书已经不止一年了,虽然常常想要回到关家营盘,却因为生活无着落的原因,逗留在边镇,苦闷的时候我会到边镇客栈路,马帮路,西口街……,走一遭,我在一处汤锅店里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猎人,年龄和我差不多大小,三十而立了的样子,黑头粗脑,中等身材,个头儿,留着一个小平头发型,穿着麻布衣服搭配青布裤子,鞋是刚上市的军用帆布胶鞋。他的名字叫做李三光。李三光在乡场开一家汤锅帐篷店,主要煮野味来卖。
李三光的野味是什么地方来的,知道的都清楚,李三光是一个猎人,爱穿山越林打猎,常常吃住在山里,在山里呆过的最长的时间是两年,有的是追山的经验。
我是他的无其无数个顾客中的其中一个。喜欢他熬的汤锅,煮的野味,他给顾客的汤和野味肉块都比其它帐篷店给的多,顾客能够吃上嘴,吃个够,价钱还不贵,十块钱一碗。李三光很有打猎的套路,和我在汤锅帐篷里聊了很长时间,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那一年,我从镇上买来了一只狼狗带回来喂养,我们寨子里没有人家户喂狼狗,打猎的人虽然多,他们却没有发现狼狗这个得力助手,用的是老土工具,套子,弓和驽,只有我的辅助工具最先进,是一只狼狗。买来的时候大家都不敢相信这个家伙会有大作为,跑到我家来看狗,把狼狗当西洋鉴看,取笑,议论,谁知道一年后狼狗长大了,样子突然剽悍了起来,楚楚动人,不像其它的狗那样耷拉,简直是一只身强力壮,与众不同的公狼狗。
有人问我,这个家伙的作用真的这么神通吗,呆在家里会不会野性发作,干狼的活计,你一个人能够招架吗。
我满脸迷惑的回答,我还没有试过,不过我会小心点儿的,不会像农夫和蛇的故事里描绘的一样,冰天雪地里用体温温暖了蛇,却被蛇咬伤中毒毙命了。我不会被狼狗啃骨头的,当了这么多年的猎人,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栽在动物的手里。我最大的缺点就是我的狩猎手法太优秀了,把大自然弄寂寞了。
狼狗还幼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和其它狗不一样与众不同的个性,比土狗活泼开朗,好动,机灵。和一大堆土狗混迹在一块儿,给人一种出类拔萃的感觉,寨子里的几个老猎人羡慕嫉妒之余,跑到镇上去问还有狼狗卖没有,没有再遇到来卖狼狗的主人家了,给乡场上其他的人打听,卖狼狗的人是一个外地人,已经离开镇上到其它的地方去了。所以大费周折了一遍,白费力气没有买到狼狗。
狼狗比土狗管事,有外人来邀我去打猎,它会摇头摆尾跑到屋里来通知我咬我的裤筒,狼狗比土狗更懂事,不会对着外人大吼大叫,土狗不一样,遇到外人就狂吠,狼狗要含蓄很多,主人下过命令之后才围追堵截陌生人。
狼狗还小的时候,我把他关在笼子里喂养,没有带去山上历练,对捕猎的技巧完全凭借祖传的本领大胆抓捕。长到一岁的时候突飞猛涨,引起了周围的人的注意。他们建议我带到山上去追一只兔子试一下狼狗的能力。
我们石溪镇大山包里兔子最多的地方是老鹰山,许多猎人在里面捕猎了几十年了还有无其无数的兔子生活在山里面。我是这一些个猎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名字叫做猎三光,猎三光是化名,不是真名,我的真名叫李三光,在我们李家寨子里,如果说李家寨子也不准确,我们的祖父辈也并不姓李,只因为李姓人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怕他们来抢劫寨子里的家当改为姓李了。
我这一辈的时候全部姓李了,我的名字叫做李三光。
我的父母已经作古了,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二岁,还没有娶媳妇,父母临终之前眼泪汪汪的对我说,吃的用的,打猎的工具样样都为你置办齐了,就差一个媳妇没有娶过门来了,我们走了之后,当节省开支,留些个钱娶媳妇,不要任意挥霍无度,到老了做一个光棍儿。父母交待完后事就瞑目长眠了。
父母的丧事生前已经安排妥当了,无须过多的大费周折,办丧事的那一天只需要监视着邻居办事就可以了。
父母离开的那几年里,我也一度颓废下去,整天无精打采坐在大门口无所事事,胡思乱想,迷恋烟草,丝毫没有考虑打猎的事情,一晃六年过去了,我还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听说人死后会变作鬼,每到半夜里,我总是怕见到父母的鬼魂到来,尽管他们在生前是多么关心我,他们死后魂魄一旦出现在屋里必然是来迫害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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