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再现凶案(四)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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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再现凶案(四) (1 / 2)
        江淮市西苑家园附近马路

        罗锋闷着头一个劲朝前走,张富贵耸耸肩跟在后面。

        “想听故事,还不走快点?”罗锋突然发脾气起来,说完似乎知道自己无理,也不待张富贵理会,继续大踏步往前走。

        “那时候我上大学三年级……”罗锋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语气沉重地回忆道。

        嗯……三年级?张富贵心中一惊。正是在这一年,罗锋从国内首屈一指、培养中高级警官的公安大学奇怪地肄业了……

        张富贵想起周祥说的罗峰的故事。《消失的夫妻》案中,罗锋因为凶手的残忍而激发了怒气,不顾“实习”规定,采取欲擒故纵的方式,暴力殴打了嫌疑人,导致嫌疑人伤残。

        事后,虽然李振岚进行了力保,但罗锋依然挨了处分,不久,罗锋便从公安大学肄业离开。此后数年,罗锋的经历无人知晓。

        张富贵初听这个故事的时候,觉得故事中的罗锋非常符合认识中的罗锋,标准的警察形象,对犯罪嫉恶如仇,但是仔细想想又不对劲。罗锋除了刻在骨子里的嫉恶如仇之外,他还有着远超一般人的冷静和智慧!

        那么具备刚烈性格和无边智慧的罗锋,会采取极端手法处置嫌疑人并毅然决然地离开心爱的警察职业?张富贵深表怀疑。

        更进一步想,罗锋是不是故意殴打嫌疑人,故意挨一个处分,然后合情合理地肄业?!

        罗锋为什么肄业?张富贵忍不住推断起来。能让罗锋如此做的无非是他父亲罗作峰在129文物黄金失窃案中冤情了。罗锋的目的是要报仇,也正是他要私力救济,这才让周云萱从省厅来江淮市“看住”罗锋。

        但是,调查一桩陈年旧案,穿着警服,顶着李振岚教授的光环,不是更方便吗?罗锋为什么要离开公安大学呢?

        难道还另有隐情?想到这里,张富贵支起耳朵,凝神细听。

        “那年,南云省江丽当地警方给我的老师李振岚发了一封讲学的邀请函——”罗锋望了我一眼:“你知道的,李振岚从来不是安分的教授,他喜欢全国各地去破案,美其名曰,学以致用。”

        “说是邀请函,其实只是一个幌子。当地警方接到了一桩案件,快一个月了,寸功未进。你懂的,当年是讲究命案必破以及限时破案的,而事实上是,在我们到达之前,当地的局长、副局长因办案不利挨了处分!”

        罗锋眯着眼望着天:“我和李振岚教授到达江丽的第一个站就去了当地公安的会议室,一坐下来便马不停蹄地研究案情……”“”

        “……一个很普通的早晨,一位年近六旬的男人来到江丽公安局,他是当地居民杜德,他报案说自己的女儿杜芳在两天前突然死亡……”

        “死者杜芳,32岁,已婚,无孩子,与丈夫共同住在江丽的一间老房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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