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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态度(求订阅!) (2 / 5)
        但偏偏吴冰自己一步迈进来,到现在明显还懵懂着呢,而彭向明又一副听之任之的模样,也完全没提她的经纪约的事情——孔泉隐约感觉到,角儿是不是觉得自己手里捏着的经纪约太多了?不想把身边朋友们的经纪约都给自己?

        思来想去,他觉得还不如干脆敞开来谈一谈比较好。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问题。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法律问题。

        《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

        要知道,别管是天天音乐,还是什么别的在线音乐销售和播放软件,他们的在线销售协议,都是针对个人、针对自然人的。

        它们可没有权利针对企业法人的采购,进行销售。

        所以这种官司,有一例说一例,只要抓到证据,一告就赢!

        那也得有人替你去告吧?

        总之,人红是非多,歌红也是非多,官司有的打。

        而且你不光得盯着那些从你身上蹭利益不给钱的,还得留神提防那些随时准备告你的——万一某个想钱想疯了的家伙,忽然翻出号称是几年前的一份手稿,说自己当初就写出了一首歌,旋律和歌词都跟《追梦人》完全一致,所以证明彭向明是抄袭盗用,你怎么办?

        别笑,这种事情真的发生过!

        哪怕你证据充足,官司能稳稳的赢,可你至少也得分出精力去跟人家打这个官司吧?一审二审终审,要是没有律师事务所给你顶着,你还有心思干别的吗?烦都烦死你,恶心都能恶心掉你半条命。

        所以,工作室有必要选一家,在商业纠纷和版权纠纷上有一定经验和威慑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有这家律师事务所在那里,对方一打听来头,可能官司直接就少了一半,这就叫威慑力。

        除了法律方面,还有就是,孔泉觉得,不管是工作室出钱也好,还是彭向明个人出钱也罢,总之,他有必要买辆商务接待用的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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