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咫尺天涯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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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咫尺天涯 (1 / 2)
        漫漫古道,黄沙飞扬,远处是无边无际的原野,铃鹿群悠然的吃着草,一只犄角如枯木般的头鹿在一旁守卫着,它矗立在那,周围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它的眼耳,硕大的眼睛中倒映着古道上的缓缓前行的身影,很久了,这黄沙片地的戈壁滩上,为了种群的生存,它注意这里的草地很久了,得益于明明也有四肢却偏偏骑在马上到生物,他们经过时那巨大的声响,纵是狼群也退避三分,所以这里的草地异常茂盛,而且安全,现在已经没有了那些奔腾而过的身影了,在观察了几天后,它毅然带着族群来到这觅食,果然,这里的草地很是肥美,现在就只要注意狼群的到来了,路上那个身影它注意了很久,从族群过来进食的时候他就在那,现在不过是从一个小小的黑点变得清晰可见了,他只用两条腿在之前过去的那些生物踩出来的路上走着,速度很慢,太阳已经从鹅黄变成了红日,他还在那,不过已经渐行渐远了,已经感觉不到他的威胁了,头鹿缓缓低头开始进食。

        秦涯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手搭凉棚看了一下天色,已经到中午了,他放下背上的背篓,放下手中碗口粗的木杖有条不紊的拿出背篓中的一应事物,摊开一张大布盘坐在上面,又从中拿出几个馕饼出来,就着腰间的水袋一口馕饼一口水的吃了起来。

        离家已经十年了,他口中细细的嚼着干涩的馕饼,思绪却飘到了万里之外,十年前,自己十五岁,做为青城第一富的秦家庶子,在上有大哥下有三四五六七八第的情况下,他放弃了原本算得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只带着一把长剑,一身布衣,些许吃食,离开了家门,云游四海,至今已十年有余。

        他是举人,十五岁的举人,当时可是名动一时,得益于这举人身份,他过关隘无需路引,住驿站无需钱银,游历天下八成之功归于这举人之身份。

        他是剑客,修得天下一等一的内家功法,行走之间气游丹田,乃是那家传所谓无论坐着躺着走着都可以练的顶尖内功,凭此,他不惧那些强人匪盗,游篇天下大小名山。

        十余年过去了,他风餐露宿,披星戴月游走在各种人迹罕见之处,没有人知道他想干嘛,家里人也以为他是发疯,在最初的坚持过去后,只要他一月一家书便任他去了,只当没了他这个人,他没有知己,没有红颜,没有所谓的青梅竹马,他孤身一人,如孤魂野鬼般游荡在世间。他的心中自己也是如那执念所化的冤魂一般,举目所望净是白茫茫一片,却执着不肯放弃。

        他心中一直有一口气,一个理想:寻仙,修仙。

        他也不知道自己修那劳什子仙是为何,但他就是想,想修一修那缥缈无常的仙。这是他从未与任何人说过的,常有人问他为何如此绝情,如此坚定要出来游历,每当这时他总是笑而不语,让人莫名。

        当然,这不是空穴来风,他自有他坚持寻仙的理由。他,见过仙。

        那一年他十五岁,中了举人,回到家乡,父亲在自家那高高的酒楼里大宴四方来宾,来人只需一句恭贺,便可入座就餐,可谓盛极一时。

        那一日,他端坐高楼,应酬着书院的同学,他喝了很多酒,众人轮着灌他,他有些醉了,当他喝完杯里最后的酒,抬头看去,所有人都倒了,就剩他一个。他醉醺醺的站起来,开心的大笑着,踉踉跄跄的走着,最后趴在窗户上,从窗外看去极远处茫茫一片他努力的抬起头不让自己倒下,纵然手脚发软,他也依旧靠着窗沿软趴趴的站着。这时,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事情。

        只见,那极远处一道白芒飞来转瞬便变成一道白光,然后开始耀眼,接着没入自家酒楼后厨不见了。他使劲揉了揉眼睛,接着又看见那到白芒飞了出来,这时的他刚松开手,眼角余光陡然清晰的看见了那到白光里的事物。

        那是一把剑,有锋,无柄,白茫茫的剑身上似乎还沾着点红色的血滴。就这么自顾自的飞着,从不知道什么地方飞来,来到他家的酒楼,转瞬又自顾自的飞走了,向不知道什么地方飞去,他呆呆的目送那到白芒离开,然后就趴下了,他醉了,真的醉了,不然怎会看见如此不着边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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