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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设立收税名目 (1 / 2)
上章说到明军第十二军已经打到陕西延安府城下,并且十二军军长折彦质命种彦崇领第十二军第二百师两万人准备强攻延安府城。
话分两头说,之前浩成让内阁各部大臣准备一个改革税法的方案,准备在每周下午的朝会上呈上来。
而浩成虽然对中国古代的税法研究的很多,可对现代税法也有所研究,毕竟不是自己主要喜欢的方向,所以知道的也不是很深,不过自己也准备了一个大致的改革税法的方案。
不一会儿,就到了周五下午的朝会,内阁众大臣纷纷进殿。
众人行礼后,浩成先问道:“诸位,前几日,我说让诸位准备一个改革税法的方案,不知你们准备得如何?。”
首辅范直清手里捧着折子,说道:“启禀官家,这是臣与内阁各部商议的方案,请官家过目!。”
遂即浩成借过折子,认真仔细得看了起来。而范直清则继续侃侃道来:“臣参考了前朝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与募役法,虽然王安石大人的方法可增加税源,减轻农民负担,但因清丈繁难,滋弊亦多,加之豪强地主又极力反对,所以只能在少数地区实行,而后蔡京又重新推行方田,然而终因实施困难。
而募役法看似减轻农民的负担,但实际上还是对百姓的一种变相剥削。比如国家需要征兵,那么官府就会问百姓开口要钱,不服兵役可以,你出钱,国家帮你请人服兵役。这样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方法,从长远看会造成百姓对国家的意识偏低,以至于甚至国家被外敌入侵,也会感觉与自己无关,前朝徽宗时期就是如此。
如今我朝的两税法,就如官家所说,无非就是商业税和关税,道路税。因为官家取消了农民的赋税,然后我朝的军粮以及官粮等均是从农民手中购买,这样的话国家的负担实在太大,又要花钱养兵,又要花钱买粮食,国家还要承担老百姓的读书费用以及还要建设,赈灾等等。
所以臣觉得不如这样,恢复农税,但只收土地税即田赋,每年农历八月征收夏季税,秋收之后的第二个月再征收秋粮税。夏季税与秋粮税一般皆用谷物缴付,除天灾等收成不利的特殊情况外。而不种地的农民也要交税,田赋的征收范围并不仅限于耕地。比如经营桑树、果园、鱼塘、林地等的农民,虽然朝廷并不需要这些五花八门的产物,但经营桑树、果园、鱼塘这些产业的农民在纳税时也同样是用谷物来缴付。
当然谷物与白银都是硬通货,所以农民也可缴税直接折算成银两缴付,也省去了中间的流通成本。”
浩成听后,说道:“这还不是走老路子,让农民交税?前期还可以,可是一旦权贵阶层大量兼并土地,并以巧取豪夺的方式用贫地去换农民手中的良田,这就会造成大量农民生活越来越艰苦。
而这些权贵阶层还可以利用特权来逃避向朝廷缴纳田赋。如果朝廷入不敷出,就只好通过其他名目来增收,而这些额外增加的财政负担又全摊到了农民身上,便会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最终,无路可走的农民便会选择揭竿而起,推翻朝廷!
所以这条路行不通!。”
浩成见众人不语,便说道:“我倒是有一套方案,来你们看看。”随即浩成掏出怀中早已写好的方案,交给内阁大臣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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