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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整不明白的问题 (1 / 6)
高崎新公司的好多管理办法,都是胡丽丽出的。
他为什么非要胡丽丽把服装店交给陈春梅,让她出任聚香坊的总经理呢?就是因为胡丽丽办法多。
第一个改革,就是把大家所有的股份都统一,不再是各自所在店铺的股份。
另外,实行职务工资和奖惩机制。股东除了具有年底股份分红权以外,还按照在公司所任的职务拿工资。
比如孙立海,他的股份实际是儿子孙继超的,原先按水饺二店盈利的四成,只分红。现在,他在聚香坊做胡丽丽的副手,就拿副总的工资。年底的时候,整个公司产生了净利润,他按所占股份的比例,还可以领到一份红利。不过这红利按理说应该是孙继超的,至于他们父子怎么去分,高崎就不管了。
按照这个办法,胡丽丽、孙立海和蒋师傅,都得到了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权,剩下的百分只八十五,是高崎的。
所有的投资,都是人家高崎的,大家都没出钱,拿百分之五的股份,已经相当不错了。现在高崎的买卖规模,可不是刚开始的时候,只是些小店铺了。
特别是聚香坊开业之后,公司的营业规模可以说是扩大了两三倍。如果经营的好,这百分之五,恐怕不是个小数目,会让股东们很快就富裕起来。
何况,大家还有职务工资呢,这比起以前的收入来,恐怕就又高出不少。
按照高崎的意思,给他们的股份,比这百分之五还要高。大家一算账,这也太让高崎吃亏了,最后就一致定下来,不管谁吃亏谁占便宜,大家都百分之五,不能再高了。
高崎在社会上混的经验告诉他,吃亏就是占便宜,不过得分跟谁。
跟有良心的人在一起,你总是想着让对方占点便宜,换来的就是人家对你的真心。
如果这人良心不好,就干脆不要吃亏。
比如刘进,他已经是二店的经理了,干的也相当不错,可高崎就不会和他提什么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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