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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家族被灭 (13 / 14)
霍光受襁褓之托,任汉室之寄,匡国家,安社稷,拥昭,立宣,虽周公、阿衡
何以加此!然光不学亡术,闇于大理;阴妻邪谋,立女为后,湛溺盈溢之欲,以增
颠覆之祸,死财三年,宗族诛夷,哀哉!
再又以后,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家司马光感叹说:
霍光之辅汉室,可谓忠矣;然卒不能庇其宗,何也?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
人臣执之,久而不归,鲜不及矣。以孝昭之明,十四而知上官桀之诈,固可以亲
政矣。况孝宣十九即位,聪明刚毅,知民疾苦,而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多置
私党,充塞朝廷,使人主蓄愤于上,吏民积怨于下,切齿侧目,待时而发,其得
免于身幸矣,况子孙以骄侈趣之哉!虽然,向使孝宣专以禄秩赏赐富其子孙,使
之食大县,奉朝请,亦足以报盛德矣;乃复任之以政,授之以兵,乃事丛衅积,
更加裁夺,遂至怨惧以生邪谋,岂徒霍氏之自祸哉?亦孝宣酝酿以成之也。昔斗
椒作乱于楚,庄王灭其族而赦箴尹克黄,以为子文无后,何以劝善?夫以显、禹、
云、山之罪,虽应夷灭,而光之忠勋不可不祀,遂使家无噍类,孝宣亦少恩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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